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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长为情妇花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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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董事长为情妇花千万

云锡集团原党委书记雷毅受贿2910余万,与多名女明星发生关系

中纪委、监察部主办的《中国纪检监察报》8月15日首度披露了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毅贪腐案情内幕。雷毅受贿共计人民币2910余万元,赃款之中的三分之一,也就是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据云南信息报

人物档案:

雷毅,男,汉族,1962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雷毅是云南土生土长的官员,历任云锡集团研究所副所长,个旧选矿厂厂长,集团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玉溪市政府副市长,云南省医药集团党委副书记,最后走上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岗位。

凡与云锡有业务,都要分一杯羹

1月24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其中涉及雷毅的信息是截至当时官方最详尽的披露,亦不过数百字,“雷毅利用担任云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411万元、美元30万元、港币85万元、新加坡币50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经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雷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直到半年后,《中国纪检监察报》以“贪腐案例剖析”为由,详细披露了雷毅案情内幕。

雷毅曾说:“第一次受贿时,自己也心慌,感到害怕,睡不着觉。”可是,当他收受几次贿赂后,就由紧张转为欣然笑纳了。此后,雷毅不择对象地敛财,只要送上门的一律照收,凡是与云锡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他都要分一杯羹。

短短几年时间里,雷毅就利用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910余万元。

三分之一赃款用在了情妇身上

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

2000年,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到昆明居住。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之后,雷毅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经常一掷千金,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其贪污所得的巨额贿赂款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

除此之外,雷毅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为了维持自己和情妇的腐化生活,雷毅不惜违犯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大肆敛财。

自认反调查手段高,遭哥们揭发

2012年,云南省纪委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曾经找雷毅谈话核实相关情况,雷毅认为是在查其他人,绝对不会查到自己身上,因而在调查期间继续大肆收受不义之财,还向某证券公司杨某索要了100万元人民币。

雷毅自认为手段高明,行为隐秘,反调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收取一笔830万元的贿赂款时,雷毅让另一行贿人杨某前往收取,并让杨某分多次交给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币贿赂款后,雷毅让其弟雷某以办公司的名义将该款存于境外账户。雷毅还多次让其弟雷某采用办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等方式转移赃款。

在雷毅出事后,昔日前呼后拥讲哥们义气、讲道义的“座上宾”们却抢着检举揭发他,根本没有因昔日的“海誓山盟”而有丝毫手软。

(原标题:国企董事长为情妇花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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