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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判死刑为什么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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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这才是日本

资料来源:东京新青年,ID:tokyomen;北美留学生日报,ID:collegedaily;壹读,ID:yiduiread。整合编辑:荔枝。

江歌案的宣判结果在东京时间15点(北京时间14点)终于有了结果:陈世峰免于死刑,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且江歌妈妈无权上诉。

以下是法官宣判的过程:

法官宣读判决依据

1、被害者江歌身上多处伤口与手上多处防御伤,与此相比,被告主张自己手上也有防御伤,但在案发后18个小时后的证据照片上没有伤口。由此判断,持刀者为被告。

2、被告案发时的反应。主张过失杀人的被告,正常反应应该是先救护,而不是放置逃跑,而且对被害者脖颈处多次刀刺。庭审时询问被告为什么不救护,被告的辩解很不自然,并与目击者邻居203的证词不相符。认定为有杀人事实。

判决书内容

恐吓前女友加上被害者1名

综合考虑到其他类似的杀人案件

判决有期徒刑20年,目前拘留的200天,从上述刑罚中减去。

江歌妈妈全程冷静。

陈世峰一度昏厥,头撞在面前的桌上。

法官:把他的脸抬起来,我要继续宣判。

法警扶着他继续听之后的宣判。

法官:如果对判决结果有不满者,从明天起两周内可以上诉。

以上,是江歌案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的判决。陈世峰以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处以有期徒刑20年。

陈世峰的谎言:坚决不认蓄意杀人罪

一开始,陈世峰在庭上只承认恐吓等对自己影响较轻的罪名,坚决不认蓄意杀人罪。

他更不认对判决有关键作用的凶器,始终坚称自己没有带刀前往江歌住处。

(图片来源:凤凰网)

但他这些狡辩都被检方用案发地附近的监控等证据揭穿,其大学研究室也找到了与凶器相似的刀壳,证明他当天有预谋杀人的意图。

陈世峰称事后掩埋了凶器,警方至今没找到。

而且,检方在陈当天带去的酒瓶上检测到他的DNA,直指他为了杀人喝酒壮胆。

在证据面前,不论陈世峰如何狡辩,辩方“杀人未遂”的说法都难以成立。

陈世峰怒怼检方,侮辱江歌,甩锅刘鑫

(图片来源:凤凰李淼)

在庭审刚开始时,陈世峰看起来楚楚可怜,说“杀江歌不是故意的、刀不是我的、江歌先刺了我”。

但随着检方一步步披露证据,有力地质问,陈世峰自私暴躁的个性暴露无遗。

在庭审中有好几次,陈世峰被问得无言以对时,就怒而反问法官和检方。

当杀人罪行在铁证面前无法否认时,他反驳:“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

当检方问陈世峰为何江歌没有退路,他却把话题转移到刘鑫身上,反问法庭:“这么大的漏洞,为什么没人去注意?”

当检方质疑他第一次提及在刘鑫家看到江歌的酒是否属实,他回答:“不知道,事实就是事实。本来就有这个事实。你问我,我才回答,我不能主动告诉你啊,对吧?”

当检方问他行凶后为什么唯独将衣服晾在家没有丢掉。他立刻反问:“我的屋子整个被警察包围了,你觉得我能出去吗?”

更要命的是——在致命伤口的位置等重要细节上,陈世峰更是多次改口供,原因是:“场面太惨烈,(记忆)可能有出入”。

而这些说辞在检方面前,无一站得住脚。

面对检方铁证打脸,陈世峰依然不停撒谎

陈世峰说刘鑫撒谎,而他自己又有几句实话呢?

在法庭上,他的态度一变再变,不知道哪一刻才是真实的他。

他声称写了很多道歉信给江妈妈;

哑口无言时,又“怒怼”法官检方;

在律师引导下,还失声痛哭向江母道歉:“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他甚至说:“刺江歌时,我全身都在打颤,蹲下时地上全是水,原来是我尿了一裤子。”

始终冷眼旁观的江歌妈妈说,陈世峰不仅隐藏了凶器,案发后也没有反省,庭审中还一直狡辩跟演戏。

所以,在最后一次庭审中,陈世峰坚持要下跪向她道歉。

而看惯了他的“表演”的江歌妈妈,在崩溃后,只有一句——不接受!

刘鑫说了哪些谎?

在江歌遇害后的第294天,在江妈妈的百般请求下,刘鑫终于答应见面。

面对江妈妈跟媒体的再三询问,刘鑫坚称自己没锁门。

但庭审第一天,警方公布的录音显示,刘鑫在当晚报警时亲口承认锁了门,更知道门外就是陈世峰。

可是,现身法庭作证的她把上面说法全部推翻:没锁门、没递刀、没听见外头的求救。

她一身清白。

而在陈方律师的证言中,刘鑫不仅锁了门、递了刀、知道门外是陈世峰,还亲手将江歌推出门外。

甚至,在现场发现的刀柄上没有指纹与血迹,辩方律师在最后一次庭审中指出:可能是刘鑫清理了现场。

但这些,也被认为是陈世峰方为了污化刘鑫的证人身份,使她的证言不可信不被采纳,故意为之。

刘鑫纵有千般不是,但陈世峰拿她当挡箭牌的样子,真的很难看。

而真相究竟怎样,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本次庭审的证据将永远不对外公布。

在庭审六天中,杀死女儿的凶手与避而不见的刘鑫在庭上相互推卸责任,谁也无法体会江妈妈是什么感受。

法律无法制裁刘鑫,但她无法逃避民众舆论在道义上的审判和讨伐。

江歌妈妈怎么样了?

(图片来源:凤凰李淼)

江歌遇害后,江妈妈在网上疯狂求助,随后四赴日本,奔走征集到450多万份请愿,请求判陈世峰死刑。

但现在看来,江歌妈妈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最后一次庭审结束后,她崩溃地哭喊:“法律不会还我公道!”

退庭后,她也没有出去,而是留下来失声痛哭。

法律确实没有还她想要的公道。

作为全球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日本执行死刑是极其谨慎甚至是拖沓的。

例如1999年杀害一对母女的福田孝行、东京地铁毒气事件的元凶麻原彰晃,至今还未被执行死刑。

是什么原因导致日本判死刑难,执行死刑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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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判了死刑也很难执行

还有一点是,在日本即使被判了死刑,也不会轻易死成。

因为日本死刑的判决和执行是分开的。死刑的终审判决由最高裁判所作出后,还需要法务大臣在死刑判决下达的6个月内签署死刑执行命令,再交给行政部门执行死刑。

但是,法务大臣通常为了避免被人骂“无情”“冷血”等罪名,会对死刑执行命令的签署非常慎重,会在查清所有犯罪事实后再下命令。甚至有很多法务大臣在任期内根本没有签署过死刑执行命令,而目前在任的法务大臣上川阳子,上一任期时签署的死刑执行命令为0。

2008年8月以来法务大臣签署执行死刑命令人数

而且,为了保障杀人犯的生命权,避免出现冤案,无论任何时候,只要死刑犯不服判决提出申诉,只要存在一点能改变原判的可能案子就可以进入再审程序。所以因,“6个月”的时间就会变得非常不确定。从死刑确定到处决,有可能长达二三十年。

比如1966年犯罪的尾田信夫,在1967年被捕,1970年被确定为死刑,到现在都还没有被执行死刑,而他距离被判死刑已经过了46年。

而从2000年到2016年17年间,日本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只有72名。到2016年,日本监狱里还有126名死刑犯没有被执行死刑。

2000—2016年日本未执行死刑名单

陈世峰被判20年有期已经成为定局,遗憾的是,即使江歌妈妈再不满意这个结果,作为家属的她也不能再提起上诉了。

因为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只有检方才能对审判结果提出上诉。而陈世峰最终获刑20年,符合日本检方的预期。

20年后,陈世峰是四十多岁,仍然可以结婚生子过生活,但是江歌的生命却永远停在了24岁。江歌妈妈则必须承受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的余生。愿江歌安息,愿江歌妈妈保重,愿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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