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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养老金为什么不够用?

地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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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罗万象EuroScope

撰稿人:

周睿睿:德国汉堡大学社会与经济讲师

11月底,德国的圣诞市场纷纷开放之际,我又和教研室同事一起来到波罗的海边的度假村举办研讨会。

两年前,也是在这里,我曾有一晚通宵不寐。在床上“烙饼”了三四个小时之后,凌晨三点,我下楼找酒店前台,想问问他们有没有安神茶,因为第二天还要继续开会。

我们住的是一个五星级酒店。平时,侍应生都是俊男靓女,穿着白衬衫黑马甲,肩宽腿长,身材笔挺。但那一次,前台值夜班的是一个头发雪白的老太太。

她很抱歉地给我端来一杯加浓的洋甘菊茴香茶,对我说他们没有备着我说的那种助眠茶,但是很多德国家庭会给小孩子喝洋甘菊茴香来获得舒缓镇定的作用。“也许您可以试试”。

“上夜班真辛苦可是?”出于礼貌我搭讪着问了一句。

“确实累呀,生物钟全是颠倒的”。

“你们夜班几点下班?”这句还是礼貌。

“五点,回去后人简直是坏的,到第二天也都是。而且,我病了”。

接下来我是真的不解了:一个上年纪且身体不好的人为什么要选择这么辛苦的工作?比如,她起码可以选择上日班。

因为夜班的小时工资多,而她的养老金远远不够用。

德国的福利制度由于其涵盖多面——疾病,失业,养老和护理——以及国人眼中的“中庸”之道——既不完全放给市场,也不“过度”依赖高税收——而被视为值得学习的对象。不过这是有条件的。比如在这个老太太的例子里,起到决定作用的是她的养老金。通常人们所认为的是,在现行养老制度下,个人在退休后每月可获得约退休前月工资收入的百分之70作为退休金,不宽裕,但还算体面。

但这只是一个简化下的“约等于”。而且,对个人来说,谁获得以及怎么获得,要根据家庭情况——婚否及婚史,夫妻双方是否都曾工作,工作时间多长,收入如何等等——来进行一套复杂运算。

对,现在你一定在想:养老金不是人人获得吗?为什么根据家庭情况来算呢?

因为,德国的养老制度以家庭为计算单位。

这套算法体现在这个老太太的养老金问题上就是: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人工作——在所谓的“男性面包争取者”的模式下,这个人通常是男性——那么在此人退休后,他会“按照惯例”,获得他那百分之70的退休金。但实际上,这一笔钱并非他为自己获得,而是为作为“社会生产单位”的家庭获得,也就是说,这笔养老金理论上将由他和他的配偶共享。

但这个逻辑在“男性面包争取者”死亡的情况下会得改变:如果“面包争取者”早于其配偶离世,那么其配偶将不能获得全部养老金,而只是养老金的一部分。

为什么“家庭单位”的算法又行不通了呢?因为还有一套“先贡献再索取”原则:工作的人不仅对社会生产做出贡献,也对养老金这个“存钱罐”做出贡献。你今日工资里上交的那部分养老保险,先存入社会这个大存钱罐,好在日后你需要的时候(由国家统一发放)取出钱来。如果你工作,那么你一直在存钱,所以当然也可以取钱。如果你没工作,那么你就没有“存款”。

是的,我们看在贤伉俪作为“单位”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份上,会对你有所照顾——养老金的多少统共是遵循所谓的“收入地位”及“贡献率”而决定的。换句话说,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整个家庭的“收入地位”和“贡献率”,而谈及个人权利这类“社会公民权利”之时,则要看你本人有多少“存款”。

当然,女性妊娠及在一定年龄内抚养子女可以折算为工作,这一部分“工作”也算作贡献。这算是对“男性面包争取者”模式下女性的某种安抚以及对家庭这种模式的鼓励。

然而,西方福利制度建立在“社会公民权利”的概念之上,而后者的政治哲学出发点原是作为个体的个人,而并非作为“社会机制”的家庭——在制度顶层设计时从“社会公民权利”出发,在结算时以家庭为单位,在实际返还时又按“个人贡献”,逻辑上颇有脱节之处。

按照老百姓简单粗暴的想法就是,你之前通过家庭对社会这个大“存钱罐”所做的贡献,在某些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是“白交了”。

也不能说是完全白交,毕竟你还能获得配偶月工资百分之70的一部分,不过那就是——真的很少了。而这就是那个老太太的情况。

那杯洋甘菊茴香茶最终也没能让我睡着。第二天起来吃自助早餐的时候,酒店已经换了一班人马。我也并没有再见过那个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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