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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裁定:日本人取名可用汉字"浑”

地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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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法务省25日起实施修改后的《户籍法施行规则》,在“人名用汉字”中新添加“浑身”的“浑”字,共计863字。这是由于此前未被受理孩子名字中含“浑”字的出生登记申请的父母向家庭法院提出不服申诉,法院命令受理该申请的裁决已然确定。日媒体称,这是自2015年追加“巫女”的“巫”字以来,再次基于司法判断添加人名汉字。
  共同社报道,日本《户籍法》规定“孩子的名字必须使用常用简明文字”。可使用包括平假名、片假名、政府决定的“常用汉字”及上述规则规定的“人名用汉字”。
  日本“人名用汉字”依据汉字使用状况等进行调整,2004年9月经该国法制审议会的审议,追加了“林檎”的“檎”等包括异体字在内的693个字。也包括父母通过诉讼要求允许使用的汉字。除了“巫”、“穹”等因确定胜诉而追加的字外,还有如“玻”这种确定败诉,不被允许使用的情况。
  日本政府“认定”的常用汉字共有2136个,人名用汉字863个,简单的汉字有如“卜”、“勺”,也有复杂的如“飜”、“騷”’等。“田中”、“佐藤”、“我孫子”、“御手洗”等日本姓名也在上述日本政府认定的汉字库中。
  日本法务省介绍,去年9月,日本关东地区一名新生儿的父母因使用“浑”字的出生登记申请未被受理,按照“未定”办理手续后,向家庭法院提起不服申诉。家庭法院今年1月以“社会普遍观念上明显是常用简明汉字”为由要求相关部门受理,地方政府方面立即向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高等法院也于5月16日维持了家庭法院的判决,原告方胜诉。
  基于判决结果,法务省7到8月公开征集意见,未出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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