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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摆地摊有哪些规矩,政府又是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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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静说日本

看多了城管抢夺农村大妈的秤杆,甚至掀翻烤红薯炉子的视频,突然在一场疫情之后,城管叔叔打来电话,亲切地邀请大妈到城管局门口摆摊,谁都不敢相信,这会是真的!

要不是领导说中国还有6亿人口月收入不到1000元人民币,要不是疫情造成众多民众的失业失收入,“地摊”这把“人间烟火”估计还烧不起来。

天地翻转得太迅速,以至于一夜之间,全国有了一种久违的欢乐,压抑了许多年的一种东西,瞬间井喷起来,这一种突然其来的解放感,如同回到了改革开放第一年,北京爷们可以坐着夜行火车跑到广东倒腾牛仔裤。

虽然“地摊经济”、“烟火云”等新名词新概念奔腾而出,但是,地摊挡住车道、撤走之后满地垃圾,也让城市管理者们哭笑不得。

如何管理好城市的地摊?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国家管理课题。

那么,日本是如何管理地摊,如何立法的呢?

日文中有一个词,叫“闇(an)市場”,翻译成中文的话,叫做“黑市”。日本投降之后,国内经济陷入一片混乱,在生活物资严重匮乏的情况之下,“闇市场”在日本各地异常的活跃。人们拿出家中的物品,或者从驻留美军手中换取各种物品倒卖,东京的新宿、新桥、秋叶原、上野、吉祥寺等地,到处是地摊,成了当时东京最主要的“闇市场”。

当地摊主开始有钱时,开始有人搭起了简易的商店,于是,这一种地摊逐渐由露天走进室内,到了上世纪70年代,“闇市场”发展成了商店街,继而在政府的引导下,发展成了如今繁华的商业区。

所以,日本人说,地摊文化是日本战后市民商业文化的源头。

如今,“闇市场”这个词已经成为历史。但是,地摊文化并没有消失,日本现在有了一个很洋气的新名词,叫“フリーマーケット”,是从英文“Free Market”音译过来的,直译为“自由市场”。也有用“Flea Market”表示,中文很形象地把它称作为“跳蚤市场”。

其实,日本的地摊,主要可以分成四大类:第一类是定期举行的“跳蚤市场”,第一类是流动摊贩,第三类是农民进城摆摊,第四类是占道设摊。

“跳蚤市场”比较容易理解,主要是出售衣服杂货、旧用品、古董等,大多借公园、广场举办。

流动摊贩主要是指夜间在车站附近或繁华街摆摊的“拉面车”、卖烤红薯的流动车。

农民开车进城,主要是拉西瓜、桃子等新鲜水果在地铁车站边上设摊叫卖。

第四类的占道设摊,主要是在银座、有乐町、上野、新宿等繁华商业区的“小弄堂”里,一些居酒屋、烧烤店,在店门口的路上,用啤酒箱等搭起简易的餐桌,下班回家的公司白领们围在一起喝酒聊天。

那么,日本政府是如何管理这些摊贩的呢?

首先,日本是立法管理。

日本有一部法律,叫《道路交通法》。这部法律的第76条规定,在道路上堆放有碍交通的障碍物,属于“绝对禁止行为”。根据这一部法律,任何在马路以及人行道上摆摊的行为,均属于违法。

既然在路上摆摊属于“违法”,那为什么还有人在路边摆摊呢?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事先获得警察的批准,批准之后,路上摆摊就属于《道路交通法》中的“相对禁止行为”,也就是在警察允许的时间和区域可以摆摊。像车站前马路上,老大爷放一辆“拉面车”做夜排档。农民拉一车西瓜兜售,或者举行各种节庆活动、烟火晚会等临时在路边摆摊,都属于这一种“相对禁止行为”。只要不严重妨碍交通,警察一般都会批准(每一个车站边上,几乎都有警察岗亭)。

但是,警察管的只是“公共道路”,在车站前、车站广场等处摆摊,则不需要警察批准,铁路公司、车站同意即可,因为那里是铁道公司的“私有地”,不属于警察管辖范围。

在一些居酒屋店门口的路上,临时摆几张桌子,只要不是主要道路,不影响行人交通,警察一般都不会干涉。

除了《道路交通法》管理摆摊之外,还有《食品安全法》和《消防法》,也管理摆摊。这两部法律主要是针对食品摆摊,譬如老大爷推一辆“拉面车”夜里摆摊,就需要获得当地的保健所的“营业许可证”,同时老大爷本身要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获得资格证书后才能摆摊。另外,你使用煤气罐烧面条,还得获得当地消防署的“消防许可证”。

换言之,在中国摆摊卖麻辣烫、卖大饼油条馒头、卖鸭脖子小龙虾,都得需要事先获得卫生与消防部门批准才能摆摊,否则属于违法。

其次,是组织管理。

日本的“跳蚤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全国性地摊市场,各地均有民间的协调管理机构,譬如大阪关西地区有一个“日本自由市场协会”。而关东地区和东京首都圈有一个“再生资源运动市民会”。

“再生资源运动市民会”成立于1974年,成立的宗旨是鼓励大家把家里不用的东西拿出来摆摊交换或出售。现在,这个会有2万7000名会员(摊主),一年举办650场“跳蚤市场”。

这些民间的协调管理机构除了确定每一次“跳蚤市场”的举办时间、地点之外,还要负责现场的管理、布展、宣传。而摊主要想参加每一次的“跳蚤市场”销售活动,必须事先向“再生资源运动市民会”事务局递交申请,由事务局确定摊位。摊主在交易中不需要交税,税务局也无人到场。但是,摊主必须要向事务局缴纳“出店料”,各个“跳蚤市场”的出店料都是不同的,一般是1000到2000日元(约65-130元人民币)。

“跳蚤市场”活动结束后,各个摊主必须将各自的垃圾带走,并清扫好自己摊位与周边的卫生。最后由事务局组织清扫员工全面清扫,不留一点垃圾在现场。

总体来说,日本由于各种商业本身就很发达,国民的贫富差异小,因此大家摆地摊,大多是属于“凑热闹”,而不是“谋生计”。尤其是“跳蚤市场”,许多人是一家子出动,做了好吃的饭团,在市场泡上一天,卖不掉的东西,最后半送半卖,图个高兴。

所以,地摊是一种市民文化,所谓“人间烟火”。但是,如何在鼓励民众摆地摊,解决生计,与保证城市道路畅通与城市卫生和秩序之间寻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我觉得应该可以参考日本的一些做法:

第一,对于设摊地点,限定专门区域;

第二,对于摆摊时间,采取定时制度;

第三,对于每一个摊位,实行登记制,持证摆摊;

第四,强化各摊位卫生管理,做到撤摊后自扫“门前雪”,对于屡教不改者,先警告,后吊销营业许可证。

第五,对于餐饮摊位,实施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者培训,颁发培训证书,防止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六,对于定期举办的跳蚤市场,尽可能放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并实行预先网约申请制。

鼓励全民摆摊,是救济民生的好办法。但是,一旦让其野蛮无序生长,就会毁掉这些年来城市管理的成果,重回脏乱差时代。

所以,从一开始就建立专门制度,出台地方性的“摆摊管理条例”,对摆摊问题实施有效有序的管理,显得十分的紧迫和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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