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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阿拉巴马州“反堕胎法”:美国法律是怎么出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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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美友好互信合作计划

2019年5月,美国阿拉巴马州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House Bill 314),该法案不仅禁止一般性堕胎,同时禁止被性侵情况下的堕胎。仅当胚胎出现致命的畸形,或是当怀孕或生产会严重威胁到孕妇的生命安全时,法律才准许堕胎。随后,美国阿拉巴马州州长凯·艾维签署该法案,该项法案正式成为了法律。

美国司法体系

美利坚合众国包括50个州,一个特区和数块海外领土。这些州通过联邦制组成美国。所谓联邦制,由几个成员国(如共和国或邦、州等)联合组成统一国家的政治体制。联邦同成员方之间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各成员方按联邦宪法规定,设立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在自己辖区内行使职权。美国的州政府形象地说是一个“小国”,因此州政府不是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

美国有52个司法体系——50个州和1个哥伦比亚特区各成体系,再加上联邦法律体系。在美国联邦制的影响下,美国的法院采取双轨制,即联邦法院与州法院同时存在且互不隶属(除了因宪法第14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而要求各州尊重的某些宪法权利外),州有对非联邦案件的终审权。但当涉及到《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诉讼时,当事人有权将案件一直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阿拉巴马州:从“法案”到“法律”的过程

依据阿拉巴马州1901年宪法,阿拉巴马州的立法权属于州参议院、众议院组成的立法机关,即州议会。阿拉巴马州议会拥有根据美国宪法在该州的所有立法权,除非权力明确或默示地受到阿拉巴马州宪法的限制。这不同于授予美国国会的权力,美国国会只能行使美国宪法中列举的或由此暗示的权力。

立法建议草案可以由某一个人草拟提出,也可以由某个组织草拟提出。立法委托人、法律专家团体、商业机构、政府部门或民间立法机构等都可以草拟立法建议草案,但法案的提出只能是州两院议员。

在年度会议上,任何法案草案经过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得以通过后就正式成为法律而生效。

一件法案在州议会两院都要进行三读程序。首先,法案于某一院上进行一读。实际上只是读标题,然后指派或分配给本院某一专门委员会进入下一程序。其次进行二读,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法案,并就法案是否提交本院三读作出决定。最后,该法案经专门委员会二读通过并提交该院后,大会针对该法案的具体章节或条文内容进行讨论和辩论(即三读),并作出相应修改。

如果议员出席的人数过半且投票多数赞成某一法案,则该法案得以通过。若针对特别立法法案,如果是州长提交的,一般在州参议院和众议院中均获得简单多数的赞成票即可成为法律而生效。如果是议员提交的,则需在州参议院和众议院中均获得2/3以上的赞成票后才能成为法律而生效。4月30日,HB314法案在州众议院提出,并以74-3通过。

图源:The Suburban Times

法案在一院获得通过后,就会传递给另外一院,州两院审议法案的程序完全一样。5月2日,州参议院开始进行三读程序。最终,HB314法案在州参议院中以25-6通过。

如果另一院投票多数赞成该法案且不提出修改意见,该法案送回前一院(法案提交之议院)正式登记注册。如果另一院在审议过程中将其搁置或者在三读投票时反对票占多数,该法案就不能获得通过而成为“死档”。当然,赞成的同时也可以提出修改建议,其修改建议将和原法案一同送回前一院并由其作最后修订。前一院也可以拒绝接受另一院提交的修改建议,并同时申请召开协商会议专此协商。

当法案经相同的程序在州两院都得以通过时,就由提出法案的议院正式登记注册。正式登记后,该院会议轮值主席将签字并送呈另一院会议轮值主席签字。该法案作为最后正式的法案草案定稿文本送呈州长签字。如果州长超过6天没有将法案草案稿退回给议会,则该法案无须经签字而自动成为法律。5月15日,阿拉巴马州州长凯·艾维签署该法案,HB314法案正式成为法律。

公众观点

针对“反堕胎法”,公众态度反应强烈。

美国歌手Lady Gaga等明星在社交媒体发声表示反对:“在阿拉巴马州禁止堕胎是一种暴行,尤其是还将那些被强奸或正在经历乱伦、未经同意或不同意的人排除在外,这更令人发指。所以做这些(堕胎)手术的医生要比大多数强奸犯受到更严重的惩罚吗?这是一种讽刺,我为所有在这一制度下受苦的妇女和年轻女孩祈祷。”

亚拉巴马妇女生育帮助中心提供堕胎服务的产科医生亚希卡·罗宾逊表示,这项法律将对患者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她说,法案根本没有明确在何种情况下,法律会基于“合理的医疗判断”和母亲的健康状况,允许堕胎。

大量民主党人士的抗议,其中包括多为2020年的候选人和名人。佛蒙特州参议员伯尼·桑德斯指责该法案违宪。多位民主党人士誓言要保护1973年Roe v。 Wade案的判决结果。前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说,该法案是对妇女生命和基本自由权利的践踏。

阿拉巴马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执行董事马歇尔表示,尽管州长签署了这项法案,诊所仍将继续营业,堕胎仍然是阿拉巴马州所有诊所安全合法的医疗程序。

马歇尔在参议院通过该法案前对CNN表示,如果该法案正式成为法律,他的组织将与全国公民自由联盟、计划生育组织一起,在“几周内”在法庭上对该法案提起上诉。“东南计划生育联合会”(Planned Parenthood Southeast)总裁福克斯(Staci Fox)称,该组织在阿拉巴马打的官司“未尝一败”,“我们会与艾维州长在法庭上见”。

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如上所述,一些机构已经准备对该法案提起诉讼,而“反堕胎法”能否在阿拉巴马州有效实施可能还受制于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是指对立法行为和行政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联邦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定了由司法机关宣布违宪的法律无效的违宪司法审查制。马歇尔通过此案向国家立法机构国会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而且判定法律本身是否符合宪法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也与立法部门无关。

图源:CRI Online

法院判决书原则上只对本案中的相关当事人有效,但美国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按照英美普通法系遵循先例的原则,案件判决将作为宪法惯例被后人永远引用。若法律一经最高法院宣告违宪,对其他案件和下级法院皆具有约束力,有关法律条款事实上就成为无效的法律。

因此,自1973年Roe v。 Wade案之后,妊娠期前3个月堕胎在大多数州成为合法。对于堕胎问题的法律讨论,主要集中于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限制堕胎,而不是可不可以堕胎。

本次阿拉巴马州新通过的法律,“一刀切”式的否定孕妇的“堕胎选择权”,不可避免的和当前合法有效的联邦最高法院案例以及宪法权利发生冲突。从2016年开始,联邦最高法院已经陆续否决了肯塔基州、得克萨斯州等提出的堕胎禁令。而对于“反堕胎法”的发展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微信编辑:鲁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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