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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是袭击公交司机,只在北美动手的人下场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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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备受关注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故终于有了答案,而且是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答案:乘客因坐过站而与司机发生争吵,争吵中乘客还动手打了司机,然后公交车失控冲入江中。

15人遇难的悲惨事故,居然仅仅是因为一个人坐过站,这样的情况让人唏嘘的同时也让人愤怒。为什么乘客要去攻击行驶中的公交司机?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根据媒体报道,这些事情在国内已经屡见不鲜。各地都有乘客与行驶中的公交司机争吵,甚至打斗的案例。

这种情况的危险性不用我们多说,可我们真的只能希望自己“同车人”都控制好情绪吗?实际上,北美就没有把希望寄托在“大家控制好情绪”上,而是通过严格的规定和规范的执法,保障所有人的安全。

攻击公交车司机与袭警同罪

客观上说,作为发达国家的加拿大和美国也没能杜绝乘客与公交司机争吵、甚至攻击的事件。但与国内没有造成严重事故就“批评教育”为主的处置方式不同,那边给予这些行为十分严厉的处罚。

央视就曾报道,2002年,美国纽约州立法规定,攻击公交车司机或地铁工作人员为刑事重罪。纽约州的刑事重罪是什么概念呢?袭警就是刑事重罪。也就是说,他们把动手打公交司机的行为与动手打警察的行为并列到一个犯罪程度。所以,在当地攻击公交司机的后果可想而知。为了提醒大家后果严重,车头显著位置还有一个告示,上面写道:“攻击巴士司机为刑事重罪,将处以7年监禁。”

新泽西的公交车驾驶座与乘客座位之间地板上有一道很粗的白线,车辆行驶过程中,所有乘客都不得跨越白线站在驾驶座附近。任何人试图跨越白线或停留在白线以内,司机都会立刻发出口头警告。新泽西州法律规定,若袭击公交司机,将处最高5年的监禁,并处最高达到7500美元的罚款。

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央视之所以播发这条新闻,是因为当时国内发生了一些列乘客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和殴打公交司机的事件:

2013年3月,苏州一退休老人因想从公交前门下车被劝阻后,突然揪住其衣领拉扯,导致公交车失控撞向花坛。

2013年6月,山东淄博张店区一男子因为坐过站要求停车被拒后,一怒之下勒住司机脖子抢夺方向盘。

2013年9月,珠海一名中年男子因上错公交车,抢夺司机方向盘,并殴打正在开车的司机。

……

这些都已经是5年之间的事情了,可现在居然没有任何改观。几乎每年都有殴打公交司机、抢夺方向盘的事情发生。

除了重罚之外,美国和加拿大也十分注意对公交司机的保护,如果公交司机的驾驶过程中,没有人可以碰到司机身体、抢夺方向盘,那么起码发生恶性事故的概率会小很多。

像在多伦多地区,TTC(Toronto Transit Commission,多伦多公交运输管理局)为司机准备了四类安全设施。其中最直接的一类便是安装玻璃防护罩(Barrier),把司机与乘客隔开。一旦有乘客想攻击司机,玻璃罩就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类似的防护罩在美国方面也启用了,在芝加哥,大多数公交车都配备了专门的防护罩,这种还跟加拿大的不太一样。它由一种名为Lexan的坚固透明聚碳酸酯制成,是一种全封闭的防护罩,带有一个窗户,允许驾驶员与乘客互动,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关闭。

除了保护罩之外,其他防护措施也很多。多伦多地区很多公交都有专门的司机求救按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机可以快速寻求帮助。

任何情况下动手下场都很惨

了解北美保护公交司机的规定之后,你肯定知道在北美与公交司机动手的后果很惨。现实也确实如此,比如美国波士顿一乘客曾因掐住巴士司机的脖子被判处3个月监禁。另一名乘客因向司机吐痰被判监禁3个月。

但实际上,在北美地区,任何情况下与其他动手的下场都很惨。

无论是加拿大还是美国,相关法律中都将吵架中的“身体接触”放到了刑事犯罪的范围内。偏偏北美地区的警察对纠纷的处理较严格,遇到当事双方轻微接触也不会鼓励私了和解,还是会按照刑事案件的流程和规定来执行。现实中就有不少华人,吃了北美法律“不许动手”的亏。

比如曾有网友在论坛留言,初到美国不懂当地法规,因为在停车场和丈夫吵架推搡了对方被周围目击者报警。警察来多番询问,周围目击者,确定她确实推了自己老公一下,结果警察直接将其拷走拘留了。事后花了5000美元才保释出来,而且后续还要继续上庭,接受裁决。

这只是轻轻推了一下,此前华人留学生中“打架”事件更是让人感觉无处说理。一名多伦多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在健身房里,被一名其他少数族裔加拿大籍的学生挑衅。对方用种族歧视侮辱性言语谩骂他,他十分气愤,顺手将手中的哑铃砸了过去。哑铃没有砸中对方,可对方立马报警了。警察来之后,二话不说逮捕了中国留学生。事后,律师说这名中国留学生可能面临坐牢和驱逐出境。没办法,加拿大的刑法很明确,谁先动手谁犯法。

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如此,所以北美地区当地人吵架的时候通常对骂比较激烈,但互相不会靠的很近,更不会动手,都会努力避免直接的肢体接触。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大家很小心这些细节,与警察执法习惯也有很大关系。加拿大和美国的警察执法标准比较明确且严格。在中国国内很多时候,可能两个人打架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警察会尽力促成和解。也就是中国人所习惯的“大事化下小事化了”,和谐最重要。可北美地区并不会这样,动手了就是动手了,立马从纠纷变成了刑事犯罪,需要承当后果。

那么北美地区有没有打人不犯法的事情呢?其实也有。一般未成年之间动手,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置会比成年人轻很多,也就是所谓的“小孩子打架而已”。成年人动手唯一不犯法的情况只有“正当防卫”,也就是所谓的你先被打,然后打回去。但是这种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正当防卫,还牵涉到是否防卫过度的问题。例如,有人拿拳头揍你,你却拿刀捅他,这就属于防卫过度了。不管是加拿大还是美国,也都侧重于面对歹徒时“正当防卫”,吵架时气愤打两下,也未见得纳入正当防卫的范围。

所以,北美地区保护每个人的方式和规定都是一贯而明确的。很多时候,大量的悲剧也都是平时一点点积累出来的。希望大家都能拥有一个安全友善的生活环境,不再遭遇飞来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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