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变局:定下美国后面二十年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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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西雅图雷尼尔
美国最高法院大变局
特朗普周一宣布,提名卡瓦诺(Brett Kavanaugh)为美国最
高法院大法官。这一决定将奠定了美国后面至少20年趋于保守的政治走向。美国最高法院保守派法官的势力正式形成压倒性优势。
特朗普在总统任期的前18个月,就获得了任命两位终身制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罕见机会。他选中53岁的卡瓦诺接替任职已久的保守派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81岁的肯尼迪于6月27日宣布退休。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人选必须得到参议院的确认才生效。不过现在参议院还在共和党手里,所以提名通过参议院不会有大的问题。
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 age 63
Associate Justice Ruth Bader Ginsburg, age 85
Associate Justice Stephen Breyer, age 79
Associate Justice Clarence Thomas, age 70
Associate Justice Samuel Alito, age 68
Associate Justice Sonia Sotomayor, age 64
Associate Justice Elena Kagan, age 58
Associate Justice Neil Gorsuch, age 50
特朗普可能还有机会任命一位大法官的机会,因为倾向于民主党的
Ruth Bader Ginsburg 都已经85岁了。这个人本来早就可以退休了,但是当初她认为希拉里会躺赢大选,所以她也没有在奥巴马任期内主动把位置让给自由派的法官,民主党也认为希拉里会躺赢,也没有建议她退休。现在的情况就比较尴尬了。她不太可能熬的过特朗普的任期。
谁是Brett Kavanaugh?
这个人是个比较保守的法官:不支持LGBTQ,反对大政府,反对obamaCare,反对堕胎。年富力强,今年才53岁。
履历没得说,耶鲁法学院毕业,曾经当过小布什政府白宫机要秘书(staff secretary),也当过肯尼迪法官的助手。小布什曾经提名过他当DC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的职位。但是因为党派争斗,他这个法官的任命被搁置了3年。最后他的任命以57-36的投票通过。
这人跟希拉里一家有仇,因为他曾经负责起草调查克林顿当拉链门的斯塔尔报告。而且他强烈反对obamaCare。
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的调查报告主笔就是这个卡瓦诺
因为他比较保守的态度,民主党参议员 Dick Durbin 给他起了个外号,共和党的阿甘。特朗普提名他当最高法院大法官后,自由派的开始号召阻止他成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虽然连发起号召的人都觉得希望不大。。。
美国最高法院的影响力
大家都知道美国是三权分立,总统代表的行政权,参议院,众议院代表的是立法权,最高法院代表的是司法权。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有着独一无二的地位。例如总统选举如果僵持不下,美国最高法院都可以做出裁决。最高法院的每一次裁决和释法,都会对美国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是美国历史上选举结果最接近的几次之一,两个主要的参选人是小布什,以及当时的美国副总统戈尔,选举的结果非常非常接近。
最终的选举结果在经过三十六天的争议后才最终定案,最主要的争执焦点是佛罗里达州的选举结果,双方在这个州的得票数异常接近(相差1784票)。当时由于双方仍未取得过半选举人票,因此佛罗里达州的25张选举人票最终可以决定选举的胜负,而争议是在经过多次的反复点算普选票以及司法判决后才最终结束的。在布什诉戈尔案 (Bush v。 Gore)中,12月12日美国最高法院以7票对2票决定重新点算选票的过程违宪,因为选票重点没有在佛罗里达州全州展开,5票对4票决定禁止进行任何新一轮的选票重点工作。戈尔对法庭的判决表示强烈不满,但是“为了我们人民的团结与民主的力量,我作出让步”,接受有关裁决。
Kevin Spacey 担纲
这次总统竞选竞争紧张而激烈,过程复杂而波折,2008年HBO电影频道将其改编成电影“Recount”(《选票风波》),回顾了2000年佛罗里达州竞选的计票风波。
美国最高法院的权力来源
美国最高法院权力这么大,但是是谁赋予了最高法院如此巨大的政治权力呢?
是宪法吗?不是。
美国宪法只是规定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政府格局,并没有明文赋予最高法院一槌定音的最终权威。
是选民和民意吗?当然也不是。
与行政分支的(总统)和立法分支的(参众两院议员)选举产生不同,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是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半数通过产生的,终身制!(除非受到国会弹劾),跟选民和民意根本不搭边儿。
1803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通过 Marbury vs Madison一案,正式确定了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一槌定音的权力和权威。
土豪诉国务卿
威廉·马伯里(William Marbury)是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市乔治城镇的一位家财万贯的庄园主,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 是当时美国政府的国务卿。这乡绅土豪凭啥要起诉国务卿呢?
这个要从当时美国政坛中的党派斗争从头说起:
联邦党vs民主共和党
美国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并没有提及政党和多党派制度。其中的道理很简单,美国的天下也是靠枪杆子打出来的,跟政党的英明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没有关系。大多数美国制宪先贤也认为,政党就是结党营私、党同伐异的代名词。军人出身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位期间,对内阁中以国务卿杰弗逊和财政部长汉米尔顿为首的两派争斗深恶痛绝。所以华盛顿总统在1796年的总统告别演说中,语重心长地警告后人,一定要防止党派争斗的弊端。
然而老总统一下台,人走茶也凉了。当德高望重的华盛顿回老家种地后,美国政坛的两大政党终于还是正式形成了。拥护汉米尔顿的一派正式组成了联邦党,拥护杰弗逊的一派自称民主共和党。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在总统选举中获胜,当选为第二任总统。
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 亚当斯
联邦党好运不长,在1800年的总统大选和国会选举中都遭到惨败,民主共和党的杰弗逊当选为第三任总统。
第三任总统 Jefferson
突击提干
因行政权和立法权都已丧失,联邦党人在下一届政府中唯一能保住的地盘,只剩下了不受选举直接影响的司法权。因此,亚当斯总统在即将卸任时,任命自己内阁的国务卿、联邦党人John Marshall 出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代理国务卿职务。又利用联邦党人控制国会的最后机会,通过了《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任命四十二位联邦党人出任治安法官。其中乡绅土豪,庄园主马伯里William Marbury和马歇尔大法官的弟弟詹姆斯·马歇尔都在任命名单之中。
参议院在亚当斯总统离职的当天深夜匆匆忙忙地批准了这四十二位法官的任命,但所有的委任令必须要在午夜之前由总统签署、国务院盖印发出后才能生效。首席大法官、代理国务卿马歇尔在权力交接之夜忙得团团转,他在确认四十二份法官委任令已全部签署、盖印后,便将送出委任令的小事全权委托给弟弟詹姆斯·马歇尔去处理。
可是忙中出错,谁都没想到,詹姆斯·马歇尔竟然把这件小事给办砸了。他本人的那份委任令倒是及时无误地送出去了,但因疏忽和忙乱,竟然还有十七份委任令在午夜之前没能及时发送,而马伯里恰好是这十七个倒霉蛋之一。
扣押委任状
新上任的杰弗逊总统早就对联邦党人在权力交接前夜以党划线、“突击提干”的损招儿极为不满,当他听说滞留的十七份联邦党人法官委任令一事后,立刻命令新任国务卿麦迪逊扣押了这批委任令。
这样,马伯里本来到手的鸭子给飞走了,所以非要讨个说法不可,遂聘请曾任亚当斯总统内阁司法部长Charles Lee为律师,一张状纸把麦迪逊国务卿告到了最高法院。
对簿公堂
麦迪逊一看前任的司法部长为控方的律师,立马聘请当朝的内阁司法部长levi Lincoln 出任辩护律师。这位Levi仗着自己是现任司法部长,办案派头十足,接了案子以后竟然连法院都懒得去,只是写了一份书面争辩送交最高法院,声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一个涉及党派权力斗争的政治问题,跟法律压根儿就不沾边,最高法院就是管天管地也管不着这种根本就扯不清的党派斗争破事。
LeviLincoln
马歇尔大法官接到控方律师的起诉状和辩方律师寄来的书面争辩后,以最高法院的名义致函国务卿麦迪逊,要求他对扣押委任令的原因做出个合理的解释。谁料想,麦迪逊对马歇尔的信函根本就不予理睬。
1789年的美国宪法虽然规定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格局,但这部宪法以及后来增添的宪法修正案,对于宪法最终解释权的归属问题,从未作出任何明确的规定。宪法并未赋予最高法院向最高行政当局和立法机构指手划脚、发号施令的特权,更别提强迫总统、国务卿和国会服从最高法院的判决了。
当时的美国最高法院,是一个根本就没啥权威的法院。美国的立宪先贤汉米尔顿曾说说:“司法分支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是“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最高法院当时是一个没有牙齿的老虎。
麦迪逊的傲慢和不予理睬是的大法官马歇尔处在一种极为尴尬的两难困境:
如果他正式签发一项执行令,强令麦迪逊发出十七份委任令。但麦迪逊背后有总统撑腰,他很有可能对最高法院下达的命令置若罔闻。既无钱又无枪的马歇尔大法官若向麦迪逊国务卿强行发号施令,只能自取其辱。
如果他拒绝马伯里的合理的诉讼要求,那么最高法院颜面扫地。
面临这种无论是审理还是不审理此案都必输无疑的两难困境,马歇尔苦思冥想了半个月,终于琢磨出了一个令人称奇的绝妙高招,既表现出最高法院的权力高于行政当局和国会,又避免与行政当局和国会迎头相撞、直接冲突,和了一把历史性的稀泥。
马歇尔在判决书中判定,
第一,参议院已批准了这些法官的任命,总统签了字,国务院盖了印,从法律角度上看,委任令是合法的任命公文,麦迪逊拒发公文显然是违法的。因此,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不是党派斗争的政治问题。
第二,既然扣押公文是违法的,那么马伯里当然有权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第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是一个法治政府的首要责任。
因此,法院有责任帮助马伯里获得法官委任书。
那么,按照这个路子推论下去,马歇尔下一步理所当然地就该向麦迪逊发出强制令了。谁料想,马歇尔笔锋突然一转,他引证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说,当一个案子涉及大使、其他使节和领事以及以州为诉讼当事人时,其初审权属于最高法院。对于其它案件,最高法院只有上诉审理权。如果把马歇尔这段咬文嚼字的引证换成一句通俗易懂、直截了当的大白话,那就是说,马伯里一案的诉讼当事人既不是大使、领事,也不是州政府,最高法院对这种小民告官府的案子没有初审权,马伯里告状告错地儿了。他应当去下级法院控告麦迪逊,如果案子最后从下级法院一级一级地上诉到最高法院,那时最高法院才有权开庭审理。
第一次宣布联邦法律违宪
控方律师,前任司法部长称,他之所以一开始就把状子直接递到了最高法院,依据的是国会1789年通过的《司法法》第十三款。根据这款法律,最高法院对这类案子拥有初审权。
The Supreme Court shall also have appellate jurisdiction from the circuit courts and courts of the several states, in the cases herein after specially provided for; and shall have power to issue writs of prohibition to the district courts, when proceeding as courts of admiralty and maritime jurisdiction, and writs of mandamus, in cases warranted by the principles and usages of law, to any courts appointed, or persons holding office, under the author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 Judiciary Act of 1789, Section 13 (excerpt)
最高法院指出,《司法法》第十三款是违宪的,与宪法相冲突的,它实际上是非法地扩大了最高法院的权限。马歇尔强调:“宪法构成国家的根本法和最高的法律”,“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而“解释法律显然是司法部门的权限范围和责任”。据此,最高法院正式宣布,1789年《司法法》第十三款因违宪而被取消。这是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次宣布联邦法律违宪。
马伯里一看当个法官居然如此麻烦,即便总统签了字、国务院盖了戳儿的委任状都成了白条。要拿到法官的位置需要从基层法院一级一级地上诉到最高法院。不知道诉到猴年马月,他只好灰心丧气地撤回了起诉。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
Marbury v。 Madison的意义
虽然这个有点和稀泥的判决对后世有着巨大的影响,第一次正式明确了最高法院的权力,国会立法分支立法的权力与约束,行政分支的权力与约束。
首先,马歇尔代表的最高法院,向立法分支的国会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本身是否合法这个至关重要的权力与立法部门无关。换句话说,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法律有关问题的最终仲裁者。
其次,最高法院通过此案向政府的行政部门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分支。因此,司法分支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命令是否违反宪法,有权对行政当局的违宪行为和命令予以制裁。
这样,虽然宪法规定任何法律都应由国会和总统决定和通过,但最高法院拥有解释法律的最终权力,有权判定法律是否违宪。而最高法院的裁决一经做出,即成为宪法惯例,政府各部门和各州必须遵守。实际上,最高法院不仅拥有了司法审查权(judicial review ),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拥有了“最终立法权”。
美国的法律体系是成文法与案例法的结合,此判决将作为宪法惯例被后人永远引用。司法审查权和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就这样历史性地确立了。司法从此真正开始与立法和行政两部门鼎足而立。可以说,这是美国政治制度史和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小结
美国最高法院是制衡性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法院充当单纯执行者的角色不同,它是国家政治过程的决策者之一。由于同各种利益集团进行了制度隔离,最高法院通过确立国家治理原则、影响治理环境、改变治理过程,充当着保证政治运行平稳,促进国家发展、缓解社会矛盾的平衡器。
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无论是确立联邦至上的重大原则,还是废止具有种族歧视内容的法律制度,最高法院毫无例外地采取将实体问题程序化、政治问题行政化、社会问题个人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因此,即使具体案件引申出的司法原则引起重大社会变革,最高法院的决策者角色还是能够被相互冲突的各利益集团所接受,最高法院在特定历史时期阻碍社会进步的消极作用也能够被容忍。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的政治倾向
美国最高法院的保守化,会对教育,非法移民,医保,Affirmative Act, LGBTQ,甚至死刑等等问题带来重大的影响,美国在顶层设计上重新回归保守价值观。
对于亚裔来说,总体来说利大于弊,比如民主党时期的大量极端左倾的路线会被纠正,比如上大学AA,工作AA这种事情会被纠正。
但是今天的美国,另外小半个美国在急剧地转向社会主义。美国前所未有地分裂,民主党和共和党在进一步分裂。小布什和戈尔的选举虽然很接近,但是最后当最高法院判决下来后,民主党也是愿赌服输,没有继续大规模闹腾。而2016年的大选之后,民主党完全不认输,今天not my president,明天搞ICE。民主党在急剧的社会主义化中,连中偏左的民主党都已经受不了了,所以民主党内部也产生了分裂,#walk away的行动在不断撕裂民主党。
特朗普提名完大法官人选后,一帮人开始在特朗普大楼下抗议了
在这种极端对立的情况下,如果保守的最高法院给出保守的判决,极左派是否还愿意遵守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很值得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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