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称美国法院叫停关税是司法越权,何为司法越权?到底是谁越权?
白宫与法院之争:司法越权背后,谁在真正越权?
近期,美国白宫与联邦法院围绕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的博弈引发广泛关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SCIT)裁定暂停特朗普政府加征关税的行政令后,白宫指责此举属于“司法越权”,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随后又批准暂缓执行该裁决。这场争议的焦点在于:何为司法越权?究竟是谁在越权?
一、什么是“司法越权”?
司法越权(Judicial Overreach)是指法院超越宪法或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干预本应属于立法或行政部门的决策权。在美国三权分立体系下,法院的核心职能是解释法律、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宪,而非直接制定政策或替代行政决策。
例如,若法院直接规定关税税率或推翻国会立法,则构成越权。但若法院仅裁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则属于正当的司法审查。
二、争议的核心:关税权的宪法归属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拥有制定关税政策、管理对外贸易的专属权力。总统仅在国会授权下(如《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或《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关税措施。
特朗普政府的立场
白宫认为,贸易逆差威胁美国经济安全,构成“国家紧急状态”,因此总统有权援引IEEPA加征关税。其法律团队还援引1971年尼克松政府案例,强调总统在外交经济事务中的“广泛裁量权”。
法院的裁决依据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指出:
- 贸易逆差不构成紧急状态:美国贸易逆差已持续近50年,属于常态经济现象,不符合IEEPA要求的“异常且特殊的威胁”。
- IEEPA未授权征收关税:该法仅允许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冻结资产或管制贸易(如禁运),而非全面加征关税。
- 程序违法:特朗普政府绕过《贸易扩展法》第232条要求的国会磋商程序,直接实施关税,违反法律规定。
因此,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的行为“违宪越权”,并暂停相关关税行政令。
三、白宫的“司法越权”指控是否成立?
白宫指责法院“越权”的关键点在于:总统应对紧急状态的权力是否受司法审查?
- 法院的正当性:根据宪法第三条,法院有权对行政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此次裁决聚焦于总统权力的宪法边界,而非政策合理性,属于常规制衡。
- 三权分立的设计:若法院无权审查总统的“紧急状态”认定,行政权将无限扩张,破坏权力制衡。历史上,最高法院在1952年Youngstown案中已明确:总统权力需基于宪法或国会授权,否则即属越权。
因此,白宫的指控更偏向“政治表态”,缺乏法律依据。
四、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为何暂缓执行裁决?
5月29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批准特朗普政府的紧急动议,暂缓执行USCIT的裁决。其理由可能包括:
- IEEPA的弹性解释:该法对“紧急状态”的定义较为宽泛,且近年司法实践倾向于支持总统在贸易政策上的裁量权。
- 程序争议:USCIT的裁决可能超出原告(五家小企业和12个州)的诉讼请求范围,影响全球贸易政策。
- 技术性尊重:巡回法院通常对行政部门的贸易政策持审慎态度,倾向于在上诉期间维持现状。
然而,这一暂缓裁决仅适用于上诉期间,最终结果仍需等待更高层级法院(甚至最高法院)的判决。
五、谁在真正越权?
综合宪法与法律依据,特朗普政府的加税行为更可能构成越权:
- 宪法层面:关税权明确归属国会,总统绕开国会单方面行动,违背分权原则。
- 法律层面:IEEPA未授权总统征收关税,且程序上规避了《贸易扩展法》的国会磋商要求。
- 历史先例:尼克松时代类似争议已被质疑,且当前法院更强调对行政权的约束。
相比之下,法院的裁决是对总统权力滥用的必要制衡,符合司法审查的职责。
六、后续影响与启示
- 权力制衡的考验:此案可能最终诉至最高法院,考验美国三权分立的韧性。若最高法院支持总统,将开创扩大行政权的危险先例。
- 国会的角色:国会长期将贸易权让渡给总统,此次争议或倒逼其重新履职,通过立法明确总统权限。
- 经济与政治代价:政策反复加剧市场不确定性,关税成本转嫁至美国消费者和企业,损害经济稳定性。
结语
这场争议的本质是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宪法框架下的博弈。特朗普政府以“紧急状态”为名扩张权力,而法院的干预恰恰是守护三权分立的最后防线。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此案再次警示:权力若失去制衡,民主制度的基石将面临崩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