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批准修正案 外国驻俄媒体可被认为外国代理人
央视


图片为法律信息门户网站截图
25号,俄联邦总统普京签署了《非商业组织法》中有关“媒体外国代理人”条款的修订案。该法案全文公布于俄联邦法律信息官方门户网站,同时,法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据俄新社此前报道,这一法案的通过意味着,任何从俄罗斯境外(包括从受到境外资助的俄罗斯法人)获取资金或物质支持的俄罗斯及外国媒体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今后,将由俄联邦司法部对媒体外国代理人的身份作出认定,如有必要,司法部还将建立一份专门的媒体外国代理人名单。该法案修订案规定,被认定为“外国代理人”的媒体在向俄罗斯公众发布任何消息时,都必须提及自己“外国代理人”的身份,并且定期上交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花销情况、要达到何种目的以及管理人员情况等,而拒绝在俄登记注册的媒体将按照俄联邦有关《非商业组织法》中有关外国代理人的条款作出处理。但所有修订案均不影响俄罗斯媒体的正常工作。
本月15号和22号,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与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分别通过了《非商业组织法》中有关“媒体外国代理人”条款的修订案,但在该法案修订案中并未指出具体出版社或电视频道的名称。
本月16号,俄罗斯媒体援引俄联邦司法部网站的消息报道,当天俄联邦司法部向9家外国媒体发出了关于可能被认定为俄境内外国代理人的书面通知,这些媒体包括“美国之音”电台、自由广播电台旗下的"idelreal"和"kavkazr"网站以及两家电台合作项目"此时此刻"等。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扎哈罗娃之前曾表示,这一措施是俄方对美国将"RT America"列为外国代理人的被迫回应。(央视记者 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