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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 美如何“零容忍”?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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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西点军校的一次欢乐的枕头大战,最后却成了暴力打架。

纽约市立大学政治学教授孙雁。

接受本报采访的邓洪律师。

近年来,发生在中国校园内的欺凌事件层出不穷,未成年人的残忍程度常常令人发指。

不久前,震惊中美华人的洛杉矶地区中国留学生施虐案终于有了进展。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元,创美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纪录。在法官看来,这宗案件是她出任法官以来最严重的恶性案件之一,两位主犯要在美把牢底坐穿。

用纽约市立大学政治学教授孙雁的话来说,这宗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专题文字:赵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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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

残忍得令人发指

虽然已经过去半年时间,但这起案件仍然令人不寒而栗。当地时间2015年3月30日晚,受害人刘怡然被小学同学陆婉清约到罗兰岗冷饮店商量事情。因为陆婉清过去打过她,刘怡然就邀请男性朋友卢胜华陪她开车前往。

施虐时间长达5个小时

而在此时,包括翟芸瑶、杨玉菡和张鑫磊在内的一伙中国小留学生已经在冷饮店候着了。刘怡然被要求下跪长达20分钟,并用裤子擦地。然而,这只是施虐案的前奏。

一行人随后开车来到罗兰岗公园,十几名女孩一下车就对刘怡然拳打脚踢。其中两人抓住刘怡然的双臂,杨玉菡扒光她的衣裤,并用烟头烫伤她的乳头。另一名女孩毕嘉泽试图用打火机点燃刘怡然的头发,但因为刘怡然身上被泼了冷水,才没有被点燃。

接着,翟芸瑶指使张鑫磊回家取剪子。一群女孩将刘怡然的头发剪掉,并命令她把头发捡起来吃掉。有的女孩甚至抓住刘怡然的头发,把她按在地上吃沙子。

还有的女孩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的狼狈相,其中包括她吃头发和赤身裸体的照片。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刘怡然被打得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站不稳。

然而,这已经不是刘怡然第一次挨打了,她在此前已经两次遭到欺负。同样遭受欺凌的还有16岁的女留学生麦嘉怡,因为试图阻止刘怡然挨打,她自己遭到打耳光、踢肚子、烟头烫和下跪等报复。

邓洪律师是经常受理华人刑事案件的美国联邦法院出庭律师,他也是该案被告人张鑫磊的代理律师。他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起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是他从业18年来见过“最恶性”的暴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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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对美国法律无知

很显然,这些施暴者并没有料到自己会走上法庭。邓洪律师表示,翟芸瑶和张鑫磊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两人完全懵掉了,他们没想到自己竟然闯了一个“终身监禁”的大祸。在很多中国留学生心里,学生打架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更别说被捕入狱了。“这个案件凸显了部分中国留学生对美国法律的无知。

出庭时仍满不在乎

但两人仍心存侥幸,在6月份出庭时甚至表现得满不在乎。翟芸瑶不断对证人、男友张鑫磊、甚至旁听席的观众和记者抛出愤怒、蔑视、嘲讽、不屑等表情,这令在场的美国记者高睿印象深刻。而在步入法庭后,张鑫磊也不时与律师交谈,嘴角偶有微笑。

在纽约市立大学政治学教授孙雁看来,这种行为相当无知。“在这个案件当中,一些留学生甚至到了法庭上也还笑嘻嘻的,不当一回事。在美国,老百姓都挺讨厌这种态度的,如表现出很忏悔,陪审团和法官的感觉就会好很多,可能会判轻一点。”她认为,这些小留学生从小就觉得犯了事反正有父母兜着,所以感觉无所谓。

然而,法律并非如此随意。法院的起诉书显示,嫌犯共受到6项绑架指控、2项折磨虐待指控和4项人身侵害指控,累计12项罪名,其中6项是重罪。据邓洪律师介绍,仅“酷刑折磨”一项罪责,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这项罪名的定义是:对别人身体造成极大伤害;并且为了报复、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对别人施加残忍或者极端的折磨。

即便是看热闹的也难逃法律严惩。在张鑫磊看来,自己并没动手打人,只是帮忙开车。据邓洪律师介绍,开车、望风的从犯也同罪并处,所有犯罪人都承担最重的惩罚。“如小孩子共同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话,所犯的罪全部人都要承担最重的惩罚。”

留学生、家长都对法律无知

邓洪的律师事务所一周能接到20多次中国留学生的求助电话。去年,他曾为留学生陈段英辩护,当时19岁的陈段英因涉嫌向女友施暴及虐待宠物被捕。在被捕后教唆其女友撤诉、销毁证据,因此又增加了教唆证人和违背法庭命令的指控。陈段英在缴纳7.5万美元保释金后被释放,但他已被学校开除。他召开记者会表示,不懂美国法律是导致悲剧的原因。

同样对美国法律无知的还有留学生家长,一名家长爱子心切贿赂证人从而被捕。这并不是第一起中国留学生家长试图与证人“私了”的丑闻。2012年4月,中国留学生唐鹏涉嫌强奸女房东,其父母来美就曾试图以贿赂“劝说”受害人改变口供,结果被捕。

当然,那些受害者往往也无意求助于法律。据美国记者高睿介绍,先被打的麦嘉怡,是在刘怡然报警后才敢报警的,麦嘉怡的脸被打肿后,因害怕监护人报警,还戴上了口罩遮挡。“相信受害人不止这两位,但大部分人不敢站出来,有的甚至认为挨一两个耳光就算了。如报警未解决问题,她们害怕面临更加严重的殴打。即使有法官、法警、律师在场,她们依然非常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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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对欺凌“零容忍”

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的消息传来,中国网络上充斥着一片叫好声。在中国,校园欺凌事件也是频频发生。在安徽,小学班干部勒索同学钱财,不给就逼喝尿的事件;在南京,中学生被高年级学长逼吃屎,索要钱物不成遭殴打自扇耳光。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的校园暴力现象,即“校园欺凌案”开始增多。高峰时期,每3个学生中就有一人受过同学欺凌。校园血案在促使美国社会反省枪支泛滥等问题的同时,也让更多人开始关注校园欺凌这一复杂现象。

纽约市立大学政治学教授孙雁长期关注校园欺凌事件,在她看来,美国社会对校园欺凌案件的态度是“零容忍”。就在今年6月,美国加州又发生一位学生被欺凌的事件,家长发现学校没有报警,他们报警后并向警方指出这点,该校校长因此被开除。孙雁教授认为,在防范校园欺凌问题上,美国社会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美国家长特别是中产阶级家长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态度非常坚决,他们认为如果包庇孩子从小的暴力行为,将来会发生更严重罪行。美国家长对小孩行为的重视程度远远大于对学习的重视,普遍要求孩子尊重别人,有同情心。美国家长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活动,也热心于公益事业。在申请大学的时候,孩子的这些经历都会被考虑,学校会认为这些学生更有领导能力也懂得回馈社会。而中国的家长一般喜欢将孩子扔给学校,放学后又将孩子送进各种补习班,很少注重孩子行为的培养。

关于这一点,孙雁教授讲了一个自己亲历的事例。有一个中国留学生学习比较好,老师就在实验课上将他和另一个学习比较差的学生分在一组,但两个人的最后成绩是一样的。然而,这个中国学生就非常气愤,认为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自己做的,而那个学生占了自己的便宜。家长也介入其中,给孙雁教授写信表达不满。其实,这是美国学校的通用做法,让学习好的同学帮助学习差的同学,从而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对于学习好的同学来说,如果帮助同学成效明显,这一经历在申请大学时也可以被考虑。但很多中国学生就显得非常自私,觉得自己亏了。正是这种狭隘,使得很多留学生极易与他人发生冲突。

其次,从学校方面来说,美国学校在开学的时候都会发一些小册子,里面对学生行为规范讲得很清楚。如果因为不看这些规范导致违规,就是学生的错,学校就有理由将学生开除。不像在中国,往往是家长跑过来求求情就可以了。如带刀上学、威胁老师或同学的行为,即使没有人受伤,学校也要对施暴学生采取措施,通常会选择开除学生。孙雁教授经常遇到这样的现象,一些中国留学生都被叫到办公室去开除了,他们还觉得很奇怪,感觉自己没做什么事情。

最后,作为老师,每年都必须通过一些考试,里面就有关于校园暴力的内容,涉及到“什么情况属于暴力”、“什么情况下需要汇报”以及“什么情况下需要做什么”等方面,一般以选择题的方式呈现,每个人都必须在网络上回答,分数合格了才能提交上去。

此外,还有关于“性骚扰”方面的考试。在美国,老师对学生的“性骚扰”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任何老师有这种行为都必须被开除,如果有身体上的侵犯还会被报警和判刑。

当然,媒体上也常常有关于美国女学生抱怨校园里强奸很多的报道。但实际情况是,那些所谓的强奸事件往往发生在参加聚会以后,女生在酒后失去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自愿发生关系,但事后又反悔了。对于此类事件,美国社会常常会小事化大,所以大家都很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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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给留学生提供教训

孙雁教授对记者表示,这次事件是按照美国的法律来判的,它给中国留学生及其父母、未来的留学生及其父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教训。她认为,中国小留学生近年来涉入各种案件,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要怪学生的父母,他们很不负责任,觉得花了钱将孩子送到美国就完成任务了。实际上,学校主要管你的学习,而学生的行为主要由家长来管。一些中国父母将孩子“空降”到这样一个语言文化完全陌生的地方,就什么都不管了。不少孩子在国内就没被管好,也就不能指望他们在美国表现好。

第二,现在小留学生越来越多,他们有自己的圈子,也因此失去和美国人接触的机会。实际上,除身体在美国之外,这些孩子在语言文化方面还留在中国。对于学校的大多数规定,他们都不懂。在行为方面,如老师进行管束,他们不但不听还认为是一种歧视。比如,布置一些回家完成的测试,但不允许抄袭,但很多中国留学生没有遵从规定而相互抄袭,结果被老师给了零分,他们又感到很奇怪。其实,抄袭在美国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第三,一些中介也非常不负责任,他们只管收钱将孩子弄到美国学校,并不关心学校的质量。很多孩子因此进到一些宗教学校或者排名靠后的学校里面,其实这些学校就是闭着眼睛也能进来。如果需要找中介,就根本不值得到美国来读书,因为如果连申请学校的语言能力都没有,这些孩子到美国根本就听不懂老师讲课。

第四,美国学校在开学的时候都会发一些手册,里面会介绍学校的校规。但是,中国留学生一般都不会去看,因为他们在国内已经习惯了老师和父母告诉他们一切。

据邓洪律师介绍,涉案留学生就读的“牛津高中”,其中学生大多数是中国人。这所学校“虽然借了牛津的名,但与那所英国名校毫无关系。本报记者曾就这一案件两次致电牛津高中,工作人员均表示将在请示校长后回复记者,但记者迟迟没有得到回应。

如今,类似针对外国留学生的学校很多,但留学生在这些学校收获并不大。邓洪说,以涉案的几名学生为例,他们多数“在美已待了三四年,英文交流仍有困难,在法庭上需要翻译”。

严格立法遏制暴力

邓洪律师也表示,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地州政府正通过加强立法,从多方面遏制校园暴力行为。

一是降低欺凌行为认定标准,除动手打人、吐口水、故意推搡、拍裸照等行为外,还把言语辱骂、口头威胁和在公众场合故意嘲笑他人残障、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信仰等认定为欺凌行为。二是加强父母管教子女的责任,如未成年学生因欺凌行为而被送到青少年法院,父母也将一并进入司法程序。三是加强对欺凌行为的刑事惩罚,如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作成人刑事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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