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方将毒饺子案中国籍嫌疑人资料送交检方
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12月19日报道 据办案人员透露,有关2007年至2008年发生的中国产毒饺子事件,日本千叶县和兵库县警方19日以杀人未遂的嫌疑将涉案的中国河北省“天洋食品厂”前男性员工的资料送交检方。日本境内的案件调查工作由此结束。
据共同社网站12月19日报道,这名员工在华被控投放危险物质罪,今年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已被监禁。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嫌疑人涉嫌在该公司工厂的冷冻库用注射器将有机磷杀虫剂“甲胺磷”混入冷冻饺子。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导致千叶和兵库两县的3户人家总计10人中毒。饺子中检出了甲胺磷。
千叶县和兵库县警方分别成立专案组,和日本警察厅一同派遣警力前往现场,与中国警方携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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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1月20日,被告人吕月庭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新华社发(丁立新 摄)
【延伸阅读】日报称“毒饺子”案慎重画句号
参考消息网1月22日报道 日本媒体称,20日,发生于2007年至2008年间的中国产速冻饺子案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宣判,被告吕月庭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事件发生至今已经6年有余,中国方面宣判时也考虑到了中日舆论走向。
据《朝日新闻》1月21日报道,审判长在宣读判决时说,被告的罪行是“长时间预谋并多次实施犯罪,主观恶性极深”。这一事件造成包括10名日本人在内的14人受到伤害,并造成生产企业天洋食品厂约55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日本使馆馆员、媒体代表等约50人旁听了审判。身穿黄色囚服的被告则始终一言不发。
根据判决书内容,吕月庭为早日转为合同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在2007年10月至12月先后三次在冷库向饺子注射甲胺磷。辩护方在辩护中要求酌情考虑情况,但审判长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认为被告的行为是有计划和多次实施的,具有主观恶意。
投放危险物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但大多是在造成多名死者的情况下才会这样判决。2003年,河南省曾发生向自来水蓄水池投放农药的案件,被告被判处无期徒刑,当时中毒者达到133人。
北京的外交人士说,吕月庭的判决是此前预期各种可能中最重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种严厉的做法。有中国律师认为,此事不仅造成多人受害,还导致企业破产,不仅涉及食品安全问题,还造成国际影响并损害中国形象。吕月庭的岳父则认为无期徒刑量刑过重,自己也没有上诉所需的钱。
报道称,此事严重损害了日本对中国食品的信任感,并且成为日本对华感情恶化的原因之一。从事发到逮捕吕月庭共用时两年多,而从起诉到公审又用时三年多。
外交人士说,在中日调查合作时,中方需要翻译和分析日本提供的众多资料,这确实需要花费一定时间。不过,也有很多人认为,当时中国政府是考虑到双方舆论,不愿让此事进一步造成中日关系恶化。
报道指出,在中日关系因钓鱼岛对立的情况下,中国确实也打算减少有可能刺激相互舆论的“不确定因素”。
旁听审判的中日相关人士说:“审判十分认真,列举了各项证据,感到意在加强判决的说服力。”据认为,中国政府强调“法治”,因此希望避免事件政治化,并慎重地为整个事件画上句号。
(2014-01-22 11:56:00)
(原标题:日本警方将毒饺子案中国籍嫌疑人资料送交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