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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人权是伪命题 善待动物即善待自己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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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猩猩。 (资料图片)

新闻背景

美国纽约州一家上诉法院4日驳回一个民间团体要求赋予一只黑猩猩人权并将其放生的请求,理由是黑猩猩无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应享有相应法律权益。动物保护组织“非人类权益项目”先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黑猩猩“汤米”的自由,让它在佛罗里达州一处野生动物保护区内生活。代理律师史蒂文·怀斯认为,黑猩猩等动物有“人性”,应享有人类基本权利,不应被囚禁。

邢磊:我觉得,把这样的事情搬到法庭上,就是比较扯淡的事了,无论猩猩感情再怎么丰富,但动物也毕竟是动物。

动物与人不能相提并论

赵海建:其实,关于是否赋予与人类接近的灵长类动物以人权的话题,此前已经在很多国家讨论过。西班牙议会2008年就曾通过一项决议,声称类人猿应该有生存权,这被认为是在类人猿身上体现“人权”的决议。新西兰也有相关法律规定。毕竟,灵长类动物与人类接近,其遭遇容易让我们产生心理学上的所谓移情反应,人们试图从它们的角度来感知其受到的待遇。

蒋林:你刚才说的生存权是人类应有的权利,也是动物应有的权利。但是,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动物还是不太一样,比如,我们不能想象赋予猩猩在工作、婚姻甚至选举方面的权利。我觉得,两者的权利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就像法官说的,黑猩猩无法承担法律责任,不应享有相应的法律权益。

赵海建:在之前很火的一部电影《猩球崛起》中,拥有人类智慧的猩猩凯撒就是医学实验的对象,它一开始也是一只人类抚养长大的普通猩猩。我觉得,这里面有偷换概念的嫌疑。人权是针对人的,猩猩不是人,当然没有人权了。在大自然当中,生物之间是有着等级秩序的,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食物链的存在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人天生就有掌控其他动物的能力,畜牧业的发展就被认为是人类的一大进步。因此,将猩猩与人作为一个平等的主体对待是完全不现实的。

邢磊:退一步讲,假设给了猩猩人权,猩猩能按照人类的法则行事么?把一只猩猩放养到人类生活的城市中,人类给予它尊重,但它会像人类一样的尊重其他人、遵守人类的游戏规则么?这些假设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蒋林:不管怎样,这个问题突然成为法庭上的议题,至少说明我们应该重视动物的权利。不管怎样,将黑猩猩放在一只笼子里生活,确实挺可怜的。我们人类应该对动物有同情心,有起码的人文关怀精神,让人和动物和谐相处,尊重每一个生命,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美德。

赵海建:而且,我们应该尽可能地让这些动物回到它们应该生活的环境里面去,黑猩猩就应该生活在丛林里面。这个案件之中黑猩猩的主人声称它生活愉快,可以看有线电视,还拥有一台立体声音响,但“汝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不是黑猩猩,你怎么知道黑猩猩是否快乐呢?说不定“汤米”更愿意生活在丛林当中呢?

善待动物才是现实诉求

邢磊:我不同意你说的让动物回到它该去的地方去,因为人类无节制地开发自然,很多动物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大森林,早就消失殆尽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用人类的力量去保护动物。其实发生这样的“荒唐事”,我认为最主要原因是人们面对野生动物受到虐待,发自内心的一种同情,想改变这种现状。

赵海建:对,就这个案子本身来说,动物保护组织最终的诉求可能并不是黑猩猩是否应该享有人权,而是善待动物。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其操控动物命运的能力也在提升,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动物也变得命运多舛。

邢磊:这其实涉及“受虐待”与“保护野生动物”的一种平衡,如何做到真正的保护野生动物,绝对不是简简单单赋予它们人权能够解决的。

蒋林:这也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确实有很多动物在人类的威胁下濒临灭绝或者已经灭绝了。

赵海建:从这个角度讲,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

(原标题:黑猩猩人权是伪命题 善待动物即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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