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露广告物化女性引爆全网声讨各方观点
观点组1: 滴露将性别偏见包装为‘批判’,实为贩卖歧视博取流量
观点作者:每经评论员 徐肖逍
观点内容:滴露打着‘批判歧视’的旗号,真实的本意不过是用冒犯性台词博取流量、制造话题,把低俗偏见包装成价值表达。所谓‘批判本意论’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用数分钟羞辱性男性视角台词铺垫偏见,再用仓促反转试图‘升华’,这不叫批判,叫借批判之名行贩卖偏见之实。广告实际传播效果更是强化了‘女性同居经历等于不洁’的歧视性价值观,并将产品与污名化捆绑。
观点作者:作者|微浪旅行攻略咖
观点内容:如果一个讽刺性别歧视的广告,最大的记忆点偏偏是那句歧视性台词本身,那它就不是讽刺,它是在放大和传播。你在讽刺谁?你在给谁看?你让那些本来就持有这种观念的观众,在评论区狂欢‘说得对’,你管这叫‘批判’?这不是创意翻车,这是一套精心策划的流量生意——先挑拨性别对立,再收割两波骂战热度,最后假惺惺道歉,把锅甩给‘第三方创作’。
观点作者:郝文
观点内容:尽管完整视频中有女性角色批判男主双标行为的反转情节,比如‘同不同居都是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力,凭什么被他审判上了’,但广告将超过一半叙事空间用于呈现争议性台词,即便末端附加纠正性内容,其前期形成的争议印象已借助传播势头扩散,不易消除。这种‘反转’无法抵消主叙事所建构的物化逻辑,本质上是以批判为幌子完成偏见的再生产。
观点作者: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史奉楚
观点内容:涉事广告标有‘剧情演绎’字样,但其内容传递的价值观极度扭曲荒谬,丝毫没有把女性的人格尊严及合法权益放到眼中,而是否认男女平等、宣扬男权至上、贬低女性人格。这种价值观错误的广告能够上架,暴露出制作公司无知颟顸、广告主内部合规审查形同虚设,甚至不排除在错误价值观主导下刻意而为。
观点组2: 滴露广告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监管应亮出法律牙齿而非止于舆论谴责
观点作者:作者|微浪旅行攻略咖
观点内容:法律该亮牙齿了。广告法第九条,性别歧视,白纸黑字写着呢。一个品牌若将性别对立视作流量密码,把物化女性当作营销手段,那么它失去的将不仅是消费者的信任,更是作为一个品牌最基本的体面。滴露是时候先给自己消消毒了。
观点作者:中新网记者 查志远
观点内容:从法律层面看,这则广告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性别歧视内容、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滴露不仅输了口碑,还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如果以为玩弄‘虚构演绎’的话术就能游离法外,这种侥幸心理不仅是对市场规则的践踏,更严重低估了法律利剑的威慑力。
观点作者:澎湃新闻特约评论员 史奉楚
观点内容: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甚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滴露的问题广告,不仅消费者要敢于说不,检察机关也完全可以依法出手。治理不能止于‘下架了之’,当以此为镜,倒逼平台压实审核责任,斩断‘毒流量’的利益链;倒逼监管亮出牙齿,让法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观点作者:千龙网记者
观点内容:业内法学及传播学者指出,这条广告涉嫌性别歧视、违背公序良俗,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规可对其处以20万至1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执照。近年来多个品牌借性别对立营销博流量,行业乱象频发。品牌需端正营销价值观,平台要严把审核关口,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守住广告文明底线。
观点组3: 滴露将‘第三方创作’作为免责挡箭牌,本质是推卸品牌主体责任与价值观把关义务
观点作者:每经评论员 徐肖逍
观点内容:所谓‘第三方创作论’,难掩品牌审核失职。声明强调视频由‘第三方达人’创作,但作为最终发布方和受益人,滴露对广告内容负有不可推卸的审核责任。品牌将内容生产外包,不等于将价值观责任外包。不管是‘第三方创作’未经审核出街,还是经过审核出街,都是品牌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事到如今还要强调‘第三方创作’,更是一种‘甩锅’。
观点作者:福州公孙策公关合伙人 詹军豪
观点内容:品牌试图将自己弱化为‘受害者’,这是危机公关的外部归因策略——把祸源引向合作方和传谣者。但作为广告主,品牌对委托生产并对外发布的商业内容负有最终审核与把关义务。强调第三方过失,不但不能免责,反而会让公众觉得品牌毫无担当,进一步质疑品牌价值观,加剧舆论反噬。
观点作者:小雷哔哔(ID:xiaoleibbb)
观点内容:不管是官方创作还是第三方达人创作,品牌审核缺位就是最大的问题。达人创作内容,最终能挂上滴露官方账号发布、用于品牌商业推广,那肯定经过了品牌团队的审核把关,现在出事了就甩锅第三方,完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所谓的回应完全是品牌事后强行洗白的借口,如果没人曝光、没人吐槽,品牌大概率不会处理。
观点作者:作者|速览编辑部
观点内容:滴露在声明中提及将全面重建内容审核机制、整顿第三方达人内容全流程运营管理,但过往多次同类营销问题发生后,品牌整改并未落地见效。消费者质疑声明存在将责任归于第三方达人的甩锅倾向,而真正缺失的是品牌方对内容价值观的前置判断力与终审权责意识。
观点组4: 滴露屡次以性别对立为营销惯性,绝非偶然失误而是系统性价值观失守
观点作者:时代周报-时代在线
观点内容:这并非滴露首次因广告价值观翻车。早在2025年,滴露相关账号就曾发布‘可她却在结婚前被退货了,肯定是身子不干净’等同类文案;2026年6月上旬又推出马桶消毒液广告,将男性塑造成‘移动的细菌培养皿’。从嫌弃男性脏到物化女性不洁,若一次是失误、两次是巧合,接二连三以性别对立为噱头博取流量,只能说明这已成品牌的营销惯性。
观点作者:人民网观点
观点内容:这并非滴露首次翻车。2025年其广告就曾出现不当表述而被批评。可明知此类文案有争议,为何滴露还会变本加厉?第三方创作不是免审的理由,创意外包更不意味着责任外包。品牌口碑与公信力经不起消耗,消费者退货、抵制,用最直接的方式表了态。
观点作者:过佳妮
观点内容:近两年来,该品牌多次在短视频广告营销中触碰性别价值观红线,多款内衣清洁、家居清洁相关剧情广告,先后因低俗擦边、刻意制造两性对立、贬低女性等问题引发网友抵制。旗下宠物专用消毒液也曾在2025年4月因安全标注争议出现宠物死亡投诉。品牌在宣传、品控、内容审核层面存在系统性短板,长期饱受诟病。
观点作者:中新网记者 查志远
观点内容:如果说一次是失误,两次是巧合,那么接二连三地以性别对立为噱头博取流量,只能说明这已经成了品牌的营销惯性。舆情发酵后,滴露声明称视频由第三方达人创作、片段被截取曲解本意——这套说辞看似诚恳,实则经不起推敲:一则正规商业广告,从脚本撰写、文案定稿、内部审核到平台投放等环节,没有一个人喊停,说明在品牌决策链条里,冒犯女性不是风险,而是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