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磷虾油事件最新:生产商承认未加磷虾油各方观点
观点组1: 知名品牌授权管理混乱导致消费者信任受损,必须严查并规范贴牌行为。
观点作者: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观点内容:我们已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对涉事产品全面核查,坚决一查到底;责令并监督涉事经销主体立即下架问题产品,依法依规赔偿消费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商标侵权责任,并对内部管理失责单位开展问责。此次事件暴露出品牌使用中的漏洞,我们将全面排查、清理‘擦边’使用‘同仁堂’字号的行为,严格规范品牌管理体系。
观点作者: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
观点内容:涉事产品由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定制采购,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包装按其要求制作;我们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对外宣称的‘南极磷虾油’,所有产品均供给该公司销售。
观点组2: 老字号品牌价值面临空心化危机,必须重建全链条质量与品牌管控机制。
观点作者: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观点内容:认错只是起点,改错才是关键。贴牌乱象长期存在,根源在于‘总公司说一套,子公司做一套’。要重建信任,必须厘清权责边界,杜绝‘子公司乱来、老字号背锅’的循环,把品牌承诺落实在每一个环节的产品质量上。
观点作者:作者
观点内容:“同仁堂宇宙”野蛮生长,大量关联企业打着老字号旗号进行擦边营销,严重损害品牌声誉。保护金字招牌不仅靠法律维权,更需企业自身加强授权监管,确保每一件冠名产品都经得起品质检验,不让历史积淀被短期利益透支。
观点组3: 经销商推脱责任不合常理,委托生产模式下仍应对产品质量负首要责任。
观点作者: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游云庭
观点内容:采购价格远低于合理成本,订购方对质量问题负有更高注意义务。若为委托生产性质,则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否则监管部门可认定其放任问题发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观点作者: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
观点内容:消费者冲着‘北京同仁堂’的品牌去购买,谁享受了品牌带来的商业利益,谁就应该成为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即便声称未经授权,但只要产品流通中使用了品牌元素误导公众,相关主体就不能完全免责。
观点组4: 低价采购与虚假宣传形成完整造假链条,企业以次充真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观点作者:上海市消保委
观点内容:该产品供货价仅3.7元一瓶,终端售价却达60多元,利润高达十余倍;生产商承认未添加任何南极磷虾油,而磷脂标识值为43%纯属虚构。从超低采购价到成分造假,再到包装刻意混淆,构成一条完整的欺骗链条,严重违反市场诚信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观点作者:营养科临床专家
观点内容:如果一款南极磷虾油产品磷脂含量为0,那它很可能根本不是真正的磷虾油,可能是用普通鱼油或其他油脂混合少量虾青素制成,甚至是假冒原料。检测磷脂含量是判断产品真实性的关键指标,零含量意味着产品名不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