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019条写得明明白白,为何AI盗脸仍能日销万单?法律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卡在哪?
民法典第1019条写得明明白白,但现实中AI盗脸被判赔仅1500元的案例真实存在,而盗脸商用却能日销万单,违法成本低到几乎可以忽略,这才是“最后一公里”卡住的症结。
一、法条明确,为何难管
法条清晰: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第1023条规定声音参照肖像权保护,是否盈利不影响侵权认定。
执行乏力:有判例中盗用博主视频AI变脸营利,最终只判赔1500元;北京互联网法院虽有AI合成声音侵权判赔12万元的案例,但整体判赔金额与侵权获利不成比例。
举证困难:证据难固定、溯源难、判赔低,让侵权者觉得输官司也就几千块,屡禁不止。
二、灰色产业链正在形成
低价买脸:有公司用1500元就敢买断一张素人的脸,还允许反复卖、非独家使用。
平台抽成:人脸授权平台单条短视频授权约100元,平台抽成约30%,但对使用范围、期限、能否转授权等关键条款语焉不详。
明星受害:虞书欣、肖战、迪丽热巴均遭遇AI融脸、换脸侵权,甚至被用于付费短剧盈利,吴越凌晨发文质问被AI假冒带货“骗了多少钱”。
三、监管与维权的新进展
判例突破:迪丽热巴起诉AI换脸短剧案,法院判侵权公司公开致歉并赔偿,平台未尽审查义务也要担责。
规则出台:最高法已发布首部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明确AI“复活”逝者等行为需担责;AI生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显式标识“可被明显感知”。
律师建议:固定证据、发律师函、提起诉讼三步走,普通用户若明知是侵权AI内容仍转发,或构成帮助侵权。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