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明星助理顶包却免于处罚,法律裁量权是否正在向特权阶层倾斜?
公众对金晨交通事故中助理顶包却免罚的质疑,核心在于执法程序差异与明星身份可能带来的特权想象,而非法律条文本身的倾斜。
一、事件核心争议:程序差异引发特权质疑
法律定性分歧
金晨案中,助理徐某青在事故现场谎称驾驶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提供虚假证言”条款,依法最高可处10日拘留并罚款。但因警方调查滞后,行为超过6个月追责时效,最终免于处罚。而金晨作为实际驾驶人,因离开现场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罚款1500元(法定幅度内)。
对比案例的执法落差
公众质疑源于同类案件处理差异:
普通人案例:陕西程某兄弟顶包案中,肇事者与顶包者均被行政拘留并罚款;北京杜某酒驾后找人顶包,被判处拘役4个月。
明星案例:李易峰2016年肇事逃逸被罚2000元并扣24分,而金晨案未扣分、未拘留,助理免罚,引发“明星成本更低”的观感。
程序漏洞放大信任危机
交警初查时未核实驾驶员身份即按简易程序处理,保险公司事后调监控才发现顶包。公众担忧此类漏洞可能变相鼓励“顶包脱罪”,质疑“若身份互换,普通人能否同等免责”。
#金晨被罚顶包助理为何未受罚#【快评丨金
二、法律裁量权是否倾斜?关键辨析
免罚依据成立但存争议
助理免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追责时效规定(6个月),属法律技术性合规。但公众认为,顶包行为本质是妨碍司法公正,时效豁免削弱了违法成本警示。
特权倾斜的实质:程序执行差异非法律特权
身份未影响法定裁量:金晨罚款1500元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幅度内(200-2000元),与李易峰案罚款金额接近。
差异源于程序瑕疵:基层执法未及时核查身份、案件曝光滞后导致追责超期,暴露执法规范性问题。例如,交警若初查严格核实身份,顶包行为可能当场被追究。
公众焦虑的深层动因
明星享有资源快速撤离现场(如金晨紧急就医),而普通人常需滞留配合调查,这种资源差异被解读为“特权通道”。加之金晨事发近一年后因舆论压力才被处罚,进一步强化“明星规避责任”的认知。
三、事件折射的法治完善方向
强化执法一致性
明确交通事故中驾驶人身份核验的强制程序,避免简易程序被滥用。如绍兴警方已对涉事交警启动执法复核,体现程序纠错机制。
厘清“紧急免责”边界
法律允许因伤就医离场,但需主动报备身份。金晨未履行该义务,放任顶包持续近一年,被认定逃逸具有法律依据。未来需细化“紧急离场”的报备规范,防止变相逃责。
特权思维的根治需求
顶包本质是将助理视为“责任挡箭牌”,反映部分明星对规则的漠视。法律平等需通过明星违法一视同仁的案例积累公众信任,例如谢霆锋2002年顶包入狱的判例仍被援引对比。
结论:裁量权未倾斜,程序公正待强化
当前争议核心是执法规范性与时效技术漏洞,而非法律条款对明星的偏袒。但明星身份带来的资源优势(如快速离场、公关干预)客观上可能削弱责任闭环,需通过执法标准化(如全链条身份核验、追责时效起算点优化)堵塞漏洞。公众对特权的敏感,恰恰是推动“同案同判”法治进步的监督力量。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