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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维权从辟谣到诉讼,网络环境净化之路还有多远?

BigNews 2025.12.01 08:41

当蔡徐坤历经两年诉讼才让造谣者登报道歉,而普通人被网暴后仍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的困境,这场从明星维权到网络净化的长征,暴露的不仅是法律执行短板,更是整个社会信任机制的深层危机。

一、维权现状:明星诉讼激增但效果有限

诉讼规模扩大化

明星维权从单点起诉转向批量诉讼,如虞书欣一次性起诉56个账号,林允针对13个造谣账号启动法律程序。这类规模化诉讼通过要求平台披露用户实名信息形成威慑,但案件积压导致审理周期长达数月甚至两年(如蔡徐坤案)。

赔偿与成本倒挂

胜诉赔偿金额常低于维权成本:张一山名誉权案仅获赔1.3万元,而维权需支付公证费(约1000元)、律师费等。明星可将赔偿款捐作公益(如蔡徐坤捐赠2万元助学),但无法弥补商业机会损失。

法律定性争议

当前维权主要依赖《民法典》名誉权条款,但诽谤罪需满足“转发500次或点击5000次”的刑事门槛。部分案例尝试突破——如律师指出诽谤公众人物可适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条款转为公诉案件,但实践中认定困难。

二、普通人维权面临三重壁垒

证据固化难题

电子证据需包含完整网址、时间戳并经公证,普通人易错过48小时黄金取证期。区块链存证App虽降低成本,但法律效力仍弱于传统公证。

平台责任缺位

微博等平台处理侵权请求需4-5个月,且仅提供绑定手机号,追查实名信息需二次向运营商调取,维权流程冗长。

心理与资源碾压

网暴受害者常伴随抑郁倾向,而法律程序平均耗时6个月以上。如杭州取快递被造谣女子案,即使胜诉仍无法重返原工作岗位。

三、深层症结:法律、技术与认知的断层

立法滞后性

“黄谣”“AI换脸”等新型侵权未被专项界定,律师声明中“恶意P图”“合成视频”等描述缺乏对应罚则。

平台算法助推

造谣内容因争议性获得更高推送权重(如林允绯闻登热搜),而辟谣信息触达率不足原话题的1/10。

维权滥用隐忧

部分明星将诉讼异化为“舆论管控工具”,对客观批评(如“演技差”“唱歌难听”)滥发律师函,形成“合法恐吓”。

四、净化路径:从明星示范到系统治理

司法机制优化

公诉转化:建议将造成自杀、失业等严重后果的网暴纳入公诉范围,公安机关主动介入取证

惩罚性赔偿:参考消费领域三倍赔偿原则,对职业黑粉实施收益剥夺性罚款

平台技术革新

AI溯源系统:如字节跳动研发的“啄木鸟系统”,可识别95%移花接木视频

辟谣加权推送:强制要求谣言页面嵌入辟谣链接,并按原传播量100%覆盖推送

公民能力建设

存证指南普及:上海法院推广“维权三步法”:录屏存证→平台投诉→15日未处理即起诉

心理干预衔接:网络暴力举报平台联动精神卫生中心热线,提供取证期间的心理支持


关键结论:当前净化进程仅完成“司法意识启蒙”阶段,从明星个案胜诉到生态治理,仍需突破三大约束:

- 法律执行成本约束(缩短维权周期至30日内)

- 平台算法价值观重构(将“真实性权重”置于“热度权重”之上)

- 网暴预防体系建设(建立网红内容合规审核员制度)

网络环境的质变,将以“普通人维权成本低于造谣成本”为真正转折点。 (以上内容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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