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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一年房租后却被要求搬走,深圳多名租客遭遇“二房东”纠纷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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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东手中租下房屋,再以更低的价格转租,向租客一次性收取一年租金,却按月给房东付款。在广东深圳龙岗区的两处公寓,多名房东和租客反映,“二房东”方某东以这种“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出租房屋,近期,因她拖欠房东租金,部分已经预付租金的租客被要求重新交租或搬离。

新京报记者拿到的一份租客自建统计表中,已有近80名租客登记相关情况,涉事房源集中在10号公馆公寓及邻近的华南城国电C座公寓。

多名租客已报警。平湖街道办事处11月4日短信回复租客称,已联合社区、派出所约谈有关人员,督促方某东筹款,但暂无法提供处置方案及预计时间。11月8日,辖区警方称,正在统计涉事租客人数与金额。

自称房东并以优惠租金吸引租客年付

今年6月22日,周先生通过网上的租房帖联系上中介,签约租下10号公馆的一套公寓,约定月租3600元。一年租金加两个月押金,共50400元。

周先生说,签约时,方某东自称是房东,但合同上使用的是一名龚姓人士的身份信息。他没有查看房产证,当时也不知道与自己签约的女子叫方某东。

7月1日,周先生入住。第三天,房东来到公寓,出示了房屋相关证件,要求他搬离。房东还向他提供了当初签约时方某东的身份证照片,他才知道当初与自己签约的女子的真实身份。

据周先生介绍,方某东从房东那里租来房子,双方约定不可转租,但方某东擅自将房子转租给他。此后,房东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催他离开,还曾更换门锁,方某东又将锁换回。双方的争执让他难以正常居住。

周先生说,他要求退款或换房,9月24日,方某东安排他搬到同栋另一套房,租金不变,双方没有重新签订合同。他要求查看这套房的房产证明,方某东答应国庆假期后提供,此后没再明确答复。

10月1日,陈先生住进了周先生原来租住的房子。方某东给出的报价是月租3900元,年付折合每月3400元。陈先生选择了年付,此前他也通过中介租房,一直比较顺利,相信中介已经核实过出租人的身份。签约时,方某东明确表示自己是房东,中介与她也很熟悉。

多名房东称10月未收到租金

10月中旬,陈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刷到一篇“深圳10号公馆租房避雷”帖子,称方某东是“二房东”,冒充房东身份出租房屋,并指她与中介合伙以低价吸引租客年付,近期已资金链断裂跑路。

多名受访者称,房源的转租价比方某东向房东付的租金低200-300元,她向大部分租客收取全年租金,按月向房东付款。多位房东都称10月没收到方某东支付的房租。

房东李女士说,10月18日催租时,方某东称银行卡被冻结,需要晚几天付款。她将期限延到25日,仍没有收到钱,之后几次联系也没有回复。当李女士表示要解除合同后,方某东发来一段文字,自称患癌,暂时没钱。多名租客也收到类似说法,还收到方某东今年10月份住院治疗癌症的病历。

记者尝试联系方某东,电话已停机。

除了租金,还有人向方某东交过“投资款”。

一名曾从方某东这里租房的受访者说,两人熟悉后,方曾邀请她去家里聚餐,还让她投资、带她赚钱。她于今年3月交给方3万元,约定每月回款2000元;7月又追加3万元,两笔投入合计约定每月回款5000元。10月起,她未再收到回款。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方某东涉及多起房屋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企查查显示,她已被限制高消费。

租客被要求再次交租或搬离

记者了解到,多位租客已收到搬离通知,有房东在租客门上写下“今日内请及时交房租,否则换锁”。

截至受访时,周先生仍住在方某东安排的第二套房内。他说,这套房的房东曾要求他另行交租,他没有同意。他也曾联系方某东,方某东有时会回复“我在”“我会处理的”,但没有下文。

11月4日,多位租客收到了落款为“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的短信回复。回复称,自11月2日起,街道相关部门联合禾花社区、平湖派出所,约谈房东、方某东及其员工,督促方筹款并定期报告进展。回复同时称,方自述资金困难,街道缺乏强制其按约付款的相应法律授权和执法手段,暂无法提供处置方案及预计时间。

多位租客已经报警。记者以租客朋友身份向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平湖派出所了解情况,对方表示,目前正在统计涉事租客人数和金额。

新京报记者 徐鸣

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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