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明目,无需手术”?多款网售滴眼液越界营销近视防控
新京报
儿童近视率持续走高,不少家长急于寻找能够逆转近视、降低度数的办法,各类宣称可改善近视的网红滴眼液随之在电商平台热销。近期,新京报消费研究院记者针对5款网上热销的滴眼液展开调查,结果发现,部分第二类医疗器械护眼敷料的宣传超出注册适用范围;有的普通眼部护理液以科普视频等形式“擦边”宣传近视防控功效;还有境外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线上售卖,商家却无法提供完整药品经营资质。
眼科专家指出,真性近视眼轴拉长不可逆,滴眼液无法降低近视度数,盲目使用还将给儿童眼表健康埋下安全隐患。律师认为,商家刻意混淆缓解视疲劳与治疗近视的概念,相关宣传涉嫌虚假宣传。
多款二类医疗器械“越界”宣称可降低近视度数
在记者的调查中,多款医用护眼敷料在平台打出针对近视、散光等问题的各类宣传,而实际上,这些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获批的范围并不包含这些功效。
思之媛医疗器械专营店售卖Dr.avin医用护眼敷料,打着“医用正品、儿童专研”的旗号,在宣传图上列举儿童近视散光典型症状:远看模糊、眯眼视物、看黑板劳累、重影虚影、眼酸眼胀、视力下降。商家还将这款产品标注为黄金护眼配方,能够缓解视力模糊、改善散光,针对近视、散光问题有效。
思之媛医疗器械专营店宣传截图。
9月26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近视合并散光能否使用、有无效果,客服表示“可以使用,效果良好”;当记者问及能否降低近视度数,客服给出肯定答复,称“坚持使用,度数能够慢慢下降恢复,一般10至15天就能看到改善。”
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号为吉械注准20252140215。记者查询国家药监局官网发现,该证对应的产品为医用护眼敷料,注册人为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品适用范围仅为缓解干眼症引发的眼干、眼涩、眼痒、眼胀、酸痛、红肿、视疲劳、视物模糊等眼部不适,并未包含治疗近视、散光,也无降低屈光度数的功效。
藤石制药叙利专卖店在售的医用护眼敷料,使用的注册证编号与前述Dr.avin产品完全一致,注册人和生产企业同为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该店内的宣传视频介绍,视物模糊、重影、清晰度下降,既可以是视疲劳、干眼症导致,也可由近视、远视、散光等屈光不正引发,并称该产品适用于这类问题。商家还强调产品不含激素、无添加剂,温和不刺激,学生、儿童均可使用。客服也表示,该产品可以辅助缓解,能够延缓、控制近视进展。记者在商品评价区看到多条疑似营销评价,晒出视力检查单,称近视度数下降。
医用护眼敷料到底有哪些作用?能解决近视、散光等问题吗?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视光中心视光师付豪解释,二类医用护眼敷料仅能改善眼干、眼涩、视疲劳带来的暂时性视物模糊,无法干预屈光不正。滴用之后短暂视物变清晰,是眼表干涩状态得到缓解,角膜表面更加光滑带来的短期视觉改善,并不是近视好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器械对外宣传的功效和适用范围,只能以药监部门核准的注册证、产品说明书为准,不能随意进行扩张。国家多部门文件及官方科普材料也已经明确,近视可防可控不可逆,在现有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无法治愈。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律师莫冬雪表示,商家在商品页面、客服沟通当中,超出注册登记的适用范围宣传产品能够改善近视、降低度数,这类宣传缺乏对应的事实与科学支撑,存在被认定为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
普通护理液擦边营销近视防控功效
还有商家瞄准了眼部护理液这类产品,将其包装成为解决近视的“神器”。
“眼药水就可以有效延缓防控近视进展,用眼时间变长,尤其是这种频闪灯下看书看手机,眼睛更容易疲劳,户外光照活动少,视网膜释放的多巴胺不足,眼轴过快增长,容易诱发近视,再不干预防控,近视严重了,不仅会导致眼球突出,影响外貌,一旦变成高度近视,成年后很容易出现视网膜脱离等眼部疾病,随着年龄增加,发生白内障或眼底疾病的危险性逐渐增加,后患无穷。”萬民堂店铺销售的東岐制药眼部护理液宣传视频中,一名身穿白大褂的女士通过科普方式,暗示该产品可以延缓近视进展。店铺内的宣传页面介绍,该产品可以快速解决视力困扰,并附上“真实顾客使用反馈”:“看东西比以前清楚了,滴这个还真的管用,之前视力500多度,不戴眼镜啥也看不清,用了两瓶后裸眼比之前看得清楚多了,效果很棒”。
记者注意到,该产品原料包含叶黄素、熊胆草、野菊花、枸杞子、金银花、鱼腥草、决明子、纯化水、冰片,标注为日常护理用品,不可替代药品。生产厂家为湖北省中康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爱济天下店铺售卖的是博源眼部护理液,其首页视频、宣传图文内容和萬民堂東岐制药眼部护理液几乎完全相同,仅替换产品图片。店铺还宣传该产品可温和修护、远离近视。此外,该产品贴片广告显示,“重度近视,一滴舒服,无需手术,比激光还快”。店铺客服也表示近视散光人群适用。不过,该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不属于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仅为普通眼部护理液,且包装上明确注明不能替代药品。该产品的生产企业为湖北诚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制单位为洛阳京珠草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爱济天下店铺宣传截图。
含有叶黄素、决明子等成分的眼部护理液,能缓解近视吗?这些产品和我们所熟悉的眼药水有什么区别?付豪认为,叶黄素、决明子等成分滴入眼内吸收量极低,没有循证医学证据证明其能够抵达眼底、延缓近视进展。“儿童眼表组织娇嫩,长期使用含有防腐剂的这类产品,容易破坏泪膜平衡,诱发干眼、过敏性结膜炎。更值得警惕的是,短暂的舒适感容易误导家长,延误正规眼科就诊,造成近视持续进展。”付豪补充道。另外,眼部护理液也不是眼药水,其与眼药水在成分和用途上并不相同。眼部护理液主要用于日常清洁和保湿,而眼药水属于药品,针对特定眼部症状或疾病具有治疗作用。
莫冬雪表示,如果营销内容借助类似医务人员的形象营造专业诊疗氛围,把普通护理产品和近视防控深度绑定,很容易让消费者对产品效果产生错误预期,存在被认定为引人误解式虚假广告的风险,且客服在私聊过程中作出功效承诺,属于商家经营行为的延伸,相应法律后果应当由商家承担。
此外,视力检查数据是家长选购这类护眼产品时高度关注的参考信息,这类资料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判断,莫冬雪认为,如果是商家自行发布或是商家组织刷手刻意上传伪造的视力报告单,刻意制造使用产品后近视度数下降的假象,该行为存在消费欺诈的法律风险。
跨境购阿托品,店铺或涉无证经营药品
不光是眼部护理液、医疗器械,在防治近视需求旺盛之下,有些商家还打起了药品的主意。0.01%硫酸阿托品是目前国内临床公认具备循证证据、用于延缓儿童青少年近视进展的药物,被不少家长视作近视防控“特效药”。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将生意瞄准了该药的跨境购上。
在某电商平台通盛医药海外专营店销售的一款MYO 0.01drops滴眼液,商品页面标注为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宣称其能够缓解近视加深,辅助治疗进行性近视。
通盛医药海外专营店宣传截图。
0.01%硫酸阿托品属于严格管理的处方药,并非普通护理用品,不可随意自行使用。记者向该店铺客服提出,出示进口药品注册证、药品检验报告书、店铺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客服并未提供上述文件,仅表示,如果买家对产品真伪存在疑问,在清关完成之后,可以提供对应批次的报关单。事实上,报关单仅能证明该批次货物完成海关通关手续,不等于药品已取得国内上市许可,也不能替代销售主体必须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一条,境外药品若要在国内开展经营性销售,药品本身需要经国家药监局审评获批,取得药品注册证书;销售主体也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莫冬雪指出,国内电商店铺若两项资质均不具备而对外销售境外版本阿托品滴眼液,涉嫌同时存在无证经营药品、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两类法律风险。
付豪认为,跨境网购药品,潜藏诸多风险。从药品质量层面,跨境流通全程缺乏国内药监部门的质量抽检,长途运输、仓储、快递配送过程中的温湿度难以保障,可能影响药品稳定性,存在药效衰减、药液污染的隐患;普通消费者没有办法自行核验药品的真实浓度、防腐剂配比,市场上还存在仿冒产品风险。
付豪提醒,0.01%硫酸阿托品属于处方药,使用前必须完成全套眼科检查,评估眼压、眼部调节功能、过敏史,判断孩子是否适用;用药期间,需要每3个月到眼科复查,监测眼轴、屈光、眼压变化,根据眼部情况调整方案,必要时停药。家长网购这类境外药品自行给孩子滴用,跳过了医生评估和定期随访环节。一旦孩子属于青光眼易感人群、对阿托品成分过敏,自行用药可能诱发眼压升高、瞳孔散大;长期使用缺乏监测,出现不良反应时,也难以及时干预。
记者通过MYO drops官网查询发现,该产品为新加坡品牌,由越南制药企业Ha Noi CPC1 Pharmaceutical JSC生产,香港医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总代理。记者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未查到该药品的相关信息。此外,国家药监局官网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产品仅3条批准文号,均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有品牌方已反馈整改,产品宣传增加不可替代药品提示
“大众常说的‘假性近视’,规范名称为调节痉挛,并非真正的近视。它是近距离用眼过度,睫状肌持续紧绷无法放松,造成暂时性视力下降。”付豪解释,经过充分休息、散瞳干预,调节痉挛可以解除,视力能够恢复。而真性近视的核心病理改变是眼轴拉长,这种器质性改变不可逆转,不存在滴眼液能够缩短眼轴、降低真性近视度数的医学手段。
付豪介绍,当前所有正规近视防控手段,包括低浓度阿托品、框架眼镜、OK镜、户外活动等,目标均是延缓眼轴继续增长,防止近视度数快速加深,无法把已经拉长的眼轴缩回去。
“商家常把缓解视疲劳偷换为防控近视、改善散光,家长要分清裸眼视力和屈光度数,裸眼视力可以临时提升,但不等于近视度数下降、眼轴缩短。”他提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每天保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坚持“三个一”读写姿势、20-20-20护眼法则,保证室内充足照明,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确诊近视后,及时配戴框架眼镜、离焦镜或OK镜进行光学干预;药物干预仅限医生评估后使用低浓度阿托品。
10月14日,就相关产品的宣传、资质问题,记者分别向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康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京珠草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医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送采访提纲。随后,记者分别致电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康医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京珠草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听到记者身份后挂断电话,记者再次拨打该电话便被挂断;其余两家公司均无人接听。
记者还通过12315小程序分别向相关企业所属的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言咨询。10月19日,记者向藤石制药叙利专卖店、思之媛医疗器械专营店的经营企业,南阳叙利商贸有限公司、南阳炬拓商贸有限公司所在的登记机关南阳市社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留言咨询。
10月19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吉林省国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已向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称藤石制药与国大生物制药属于委托生产关系,且国大生物制药与藤石制药叙利专卖店无合作关系,国大生物制药作为生产方,与产品违规宣传问题无关联。截至发稿,未收到其余监管部门的回复。10月27日,记者收到藤石制药叙利专卖店工作人员来电,称其已对产品的标题和内容进行整改,并承认外包客服话术存在问题,会组织客服进行培训,同时叫停此前的违规话术。记者注意到,该店铺已在产品宣传页最后进行提示,称该产品为医疗器械,不可替代药品。
新京报记者 张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