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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13岁女孩遭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女孩“闺蜜”被认定为共犯,事发后收到嫌疑人转账500,案件已移交检察院,经办民警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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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运城13岁女孩自称被强奸案”有新进展。

9月22日,涉事女孩小敏的哥哥张岳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他们在本月初得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绰号 “黑哥”)涉嫌强奸一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他提供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显示,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认定,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张岳介绍,小敏的朋友张某某亦被移送起诉。“张某某被认定为这起强奸案的共犯,我妹妹之前还一直把她当成好姐姐。”

据小敏此前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事件发生于今年4月18日的晚上,她和朋友前往当地一家酒吧。散场后,一名绰号“黑哥”的30岁男子提出送她回家。彼时她正和家人闹矛盾,借住在朋友张某某的出租屋内。

出于安全顾虑,小敏叫上张某某及其男友随行。一行人抵达出租屋后各自分开,“黑哥”向张某某问清房间号后折返,向小敏提出:“我给你888元,你给我弄一下。”

“我当时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里有监控。”小敏回忆,“黑哥”当场拨通张某某电话,在确认屋内并无监控后,对她实施性侵。小敏称,因担心遭到殴打,她没有和对方发生肢体对抗。

运城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出具的门诊病历信息显示,案发时小敏年仅13岁3个月,体重40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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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信息表显示,小敏此前无性生活史。经专科检查,处女膜存在陈旧性裂伤。图片来源/受访者

事发后,“黑哥”通过张某某向小敏转账500元。对于张某某的相关举动,小敏曾提出疑问,“她说‘黑哥’是她认的大哥,不敢骗他”。

据小敏讲述,“闺蜜”张某某虚岁17,是此前通过朋友结识。“当时有人打我,我找人帮忙,朋友就联系到了她。”

“她不上班,我几乎天天和她待在一起,一般早上睡觉,晚上出去玩。”小敏说,后来圈子里的人又介绍认识了“黑哥”。事发时二人相识仅两三个月,其间对方多次邀约她外出,声称带她散心。她此前就听闻,“黑哥”曾以约会为名对他人图谋不轨,所以一直心存戒备。

小敏与张某某在案发后的聊天记录显示,张某某曾询问小敏是否向警方提及“黑哥”以及自己,并说道:“这件事不就是因为你不想上学骗你妈的吗”“你把聊天记录删了再继续和我聊,删完聊天记录录屏发给我,咱俩的对话绝对不能让你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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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案相关情况,中国新闻周刊致电了运城市盐湖公安分局,接线工作人员称不便透露案情。(文中小敏、张岳均为化名)

此前报道>>>

6月21日,山西运城的张磊反映,“我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民警劝我们调解,拿一笔赔偿了结此事。”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他妹妹,要求她撤案,警方目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磊的妹妹张小敏出生于2013年,是运城市盐湖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张磊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聊天记录显示,小敏称“黑哥”是混社会的,并说“我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有监控”。事后,韩某某通过他人转给小敏500元。(人物为化名)

6月22日,山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

据浪潮新闻报道,9月22日,记者从受害人家属处获悉,案件已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纪检部门对经办民警不予立案问题立案调查。

家属提供的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显示,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绰号“黑哥”)涉嫌强奸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现已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前,受害女孩的哥哥张磊(化名)还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举报经办民警起初不予立案的行为涉嫌违纪违法。“9月8日,运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给我回了电话,说纪委已经立案调查了,但没有告诉我具体调查进展,也没有告知有哪些经办人被调查。”张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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