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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新政:一人买房全家帮,装修、买车位均可提取公积金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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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称,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措施,包括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以旧换新、代际互助、放宽购房及支持装修、车位提取等。

一是,多子女家庭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对于多子女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同时,“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缴存人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12个月内在本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照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文件提出,支持代际互助。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余额。这意味,一人买房全家帮。

厦门市还将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

支持装修提取。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和装修单价标准计算,装修单价标准为每平方米1800元,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25万元。

厦门市还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缴存人在本市购买与所购房产同一小区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一手车位(库)3年内,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且不超过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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