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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张国荣”演唱会陆续下架,别再拿“怀念”当圈钱的幌子|文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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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语杨

又是一年四月将至,春风依旧,怀念如初。张国荣的名字已是时代符号,承载着一代人难以割舍的记忆。歌迷们用各种方式表达纪念,本该是最动人温暖的事,却在这两天变了味。各地五花八门的“纪念演唱会”在未授权的情况下公开售票,有的票档甚至已显示售罄。

3月25日,版权方环球音乐携手张国荣挚友、前经纪人陈淑芬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截至目前为止,并未对外做过任何类似“纪念演唱会”的授权。声明发布后,各大售票平台依然能正常购买,直到3月26日下午,部分演出开始陆续下架、退票。

我们看到,不少“纪念张国荣”演唱会的主办方、表演者,都在宣传中声称自己是“哥哥”的铁粉,追随“哥哥”多年,打着“纪念”的幌子,却干着违法的事。既然深爱,何苦伤害?大家团聚纪念的心情固然能理解,但正因为情深如此,才更应该以最纯粹、体面的方式去守护。

类似“纪念演唱会”年年办,并非今年才有。究竟是致偶像还是消费偶像,想来心知肚明。一部分人嗅到了“怀念”背后的商机,却不舍得为版权付费。大肆使用“哥哥”的名号招揽观众,却对法律视若无睹。他们消费着粉丝的热爱,却从未想过,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在伤害他们所“纪念”的人。

这不是孤例。此前,“纪念邓丽君”等相关演唱会早已因侵权受到过处罚,但这种现象却屡禁不止。一些主办方心存侥幸,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大家都在办,我也能办”。或者抱着“先干再说”的想法,只要版权方不找上门,就继续卖票,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别说“版权费贵”“我们只是想提供一个场所大家共同纪念”,这些话术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版权,是法律对创作者和权利方最基本的尊重。任何以“纪念”为名的演出,只要未经授权、未获许可,本质上都是对作品版权的侵害,也是对创作者本人的不敬。一边说着深爱,一边做着侵权的事。这样的悖论,无论如何都站不住脚。

希望演出主办方能够真正树立版权意识,在策划项目之初就将合法授权作为第一道关卡。售票平台也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上线项目严格审核版权资质,不给侵权演出提供生存的土壤。我们更希望,广大歌迷能够擦亮眼睛,用理性和法律意识守护自己的热爱,选择购买那些合法授权的演出,让优质、合规的演出获得应有的市场回报。

用堂堂正正的方式纪念,才是最好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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