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播剧《逐玉》资源泄露,律师提醒:“下载观看”盗版资源也有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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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徐语杨
近日,由张凌赫、田曦薇主演的热播古装剧《逐玉》遭遇全集片源泄露事件。在平台仅播至30集时,40集高清全集资源已在网络流传,剧方与播出平台已联合发布声明谴责并追责。近年来,热播剧资源提前被泄露时有发生,比如《庆余年》《长安二十四计》均有此遭遇。
热播剧《逐玉》片源泄露
3月24日,针对此类“片源泄露”的侵权事件,封面新闻采访到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余龙,理清该事件中大众关心的几个问题:免费分享盗版资源,或是不传播就自己收看,这些行为是否会侵权呢?
余龙提醒:免费分享盗版依然属于侵权,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若传播范围广、情节严重,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即便不传播,自己观看盗版资源要区分“在线观看”还是“下载观看”,下载行为会在本地设备形成永久性复制件,可能超出“个人欣赏”的必要范围,存在侵权风险,尤其在作品未发表时风险更高。
电视剧资源被泄露的消息传开后,我们通常能看到在各种平台“求分享”“求资源”的广大观众,“热心网友”本着“做好事”的目的,无偿给大家分享资源,这类行为实际也已构成侵权。
大量观众求免费资源
律师提到,这类分享属于非盈利无偿传播行为,该行为仍然属于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虽然一般不以犯罪论处(因刑法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但若传播范围广、情节严重,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
有网友问:那我看到了有盗版资源,不传播仅自己“悄悄”看,这可以吧?律师提醒:自己观看也要区分“在线观看”和“下载观看”。通常来说,个人在流媒体在线观看,一般不涉及永久性复制,不构成侵权,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但下载行为会在本地设备形成永久性复制件,可能超出“个人欣赏”的必要范围,涉及对作品复制权的侵权风险。因为用户的法律义务核心在于“不传播”,一旦下载,就难以保证“不传播”。
而针对那些利用“片源泄露”进行收费传播的人群,无论是直接提供盗版资源文件还是提供可获取该资源的有效链接,只要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均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或帮助侵权。以营利为目的,达到特定数额或数量标准,比如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下载量达1万次以上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刑事处罚。
片源泄露者,通常同时侵犯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律师提到,这类侵权者面临的民事赔偿,在以往的案例中数额可达数百万元。如果泄露行为是内部人员,还可能违反保密义务。若泄露者以营利为目的传播,且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面临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追责,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
网络随处可见链接分享
余龙呼吁,作为普通观众,大家需要坚守版权底线:绝对不传播、售卖、下载、观看盗版资源,不为盗版付费、拉群传播,不点击、转发盗版链接或参与求资源互动。通过正版平台观剧,发现盗版及时通过平台、版权局官网举报并留存证据,摒弃“绕过平台看盗版”的错误认知,共同维护版权市场繁荣,才能有更好地鼓励创作者产出优秀作品。
同时要明确,侵权无小事,免费分享、低价售卖均涉嫌违法,切勿心存侥幸;更要树立版权保护意识,以自身正版行动支持优质内容创作,主动向身边人普及知识,共同抵制盗版、守护健康的文化创作生态。
图据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