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探讨“生育友好”,建议“育儿假共享”“设父母岗”
新京报
根据国家统计数据,2025年全国出生人口79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5.63‰。
当“生孩子”从人生必选项逐渐变为可选项,生育率下降的背后既反映了年轻人观念的改变,更有着绕不开的现实考量——育儿的经济压力可承受吗?养育责任谁来承担?母亲们的职场权益如何保证?
如何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围绕“生育友好”展开探讨,给出自己的观察与建议。
生育不应成为女性职业发展的阻碍
“受传统家庭角色分工影响,西部地区女性往往承担主要照料责任,因生育、育儿、赡养老人等家庭事务,职业中断率高于男性,晋升周期也普遍比男性较长。”全国人大代表、柳州工学院语言文化与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董月琳表示。
她说,育儿妇女、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县域育儿妇女重返职场时,一方面面临行业技能更新快、离岗后易“技能脱节”的情况;另一方面,县域及农村地区灵活就业岗位相对较少,托育服务不足,“时间冲突”问题凸显,女性生育顾虑重重。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也表示,女性权益保障弱,导致生育焦虑加剧。生育往往导致女性职业发展中断,部分企业出于成本考虑,存在隐性歧视,落实陪产假、育儿假不到位,生育成本在政府、企业、家庭间,尚未形成合理分担机制。
董月琳建议,应当构建全链条女性就业支持体系,消除生育后就业顾虑。如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妇联可支持西部地区设立市县两级女性就业服务中心,依托各市妇联现有品牌,整合技能培训、职业规划、岗位对接等功能,重点开展电商、家政、手工艺等特色培训。也可每年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针对就业困难女性开发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双重支持。
甘华田提出,应当完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制度,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减轻企业因雇佣育龄女性带来的额外成本;严厉打击就业性别歧视,加强劳动监察,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因婚育状况歧视女性的用人单位依法严惩并曝光。
多位代表委员提及“爸爸假”“父母岗”
在传统观念中,育儿“主力”是妈妈,而代表委员们指出,释放年轻女性生育意愿、缓解育儿压力,爸爸也应承担起育儿责任。
甘华田建议,鼓励父亲参与育儿,推动男性育儿假落实,在保障现有产假基础上,强制推行并稳步延长男性陪产假和父母共享的育儿假,将男性育儿假落实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通过倡导男性分担育儿责任,缓解女性育儿压力。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彭静提出,可试点并推广“育儿假共享”机制,明确夫妻双方协商分配育儿假,男性至少休满总天数的1/3。
“年轻男性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其实很多爸爸是非常愿意育儿的,只是受限于传统观念束缚,同时需要一个友好的环境。”北京市政协委员、中铝集团中铝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于华说,其单位内休陪产假的男职工越来越多了,一开始没有人申请,去年休产假/陪产假的职工中有30%是男性。在今年北京市两会上,她也提交了提高适龄人群生育意愿的提案。
据了解,北京市于2021年推出陪产假,以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男方有15天陪产假,男方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此外,男方陪产假只能男方休,不可转给女方;女方自愿延长生育假的,男方陪产假可增加相应天数。
“父母岗”、弹性工作制也被视为促进职育平衡的可行之策。
彭静认为,可通过税收减免、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用人单位提供弹性工作制、母婴设施、子女托管等服务。董月琳提出,应当推行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机制,对吸纳育儿妇女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社保补贴,对县域内设立“妈妈车间”的企业给予一定场地租金补贴。
于华也曾建议,北京可效仿发达国家典型做法,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国资央企设立“父母岗”等弹性岗位,允许有育儿需求的职工选择非全日制工作、混合办公等模式,并通过任务制、项目制进行管理与考核,实现工作绩效与工作形式的脱钩。
用真金白银鼓励生育
生育经济负担是另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问题。
董月琳介绍,《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显示,西南地区0—17岁孩子平均养育成本约48万元;广西师范大学调研表明,当地家庭从女性怀孕到孩子3岁年均支出超5万元,超80%受访者将“经济负担大”列为生育首要障碍。2025年起,西部地区和全国同步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每孩每年提供3600元补贴,但保障水平难以覆盖实际生育养育成本。
彭静则关注到,“发钱”仅是起点,若配套支持不足,政策效应将大打折扣。根据甘肃省纪委监委开展的专项检查,个别县区因资金拨付、资格审核等环节不畅,补贴发放率不足72%,影响了政策的直达快享与家庭的即时获得感。此外,当前,育儿补贴与托育服务扩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教育资源配置、住房保障倾斜等政策之间的衔接尚不紧密。“家庭面临的养育压力是系统性的,而获得的支持却是零散的。”彭静说。
董月琳认为,可结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对三孩家庭额外增加津贴额度;将育儿补贴适度提高,并将覆盖范围扩展至所有符合政策的家庭。
甘华田认为,应当形成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联动的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如,优化个税抵扣与现金补贴双轨并行,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特别是对二孩、三孩家庭实施加倍抵扣或阶梯式补贴政策;全面推行国家育儿补贴制度,不仅要有“普惠式”的基础补贴,更要实现“精准滴灌”,对农村地区、低收入家庭及多孩家庭提高补贴标准。
彭静建议,可依托全国统一的人口与家庭信息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健康、公安、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通过数据比对,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家庭,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育儿补贴的主动、精准发放,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申请负担和基层审核压力。加强各级财政资金保障与调度督导,对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的地区进行预警和督办,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直达家庭账户。
新京报记者 戴轩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