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隐婚给“第三者”转账,妻子起诉要求返还,海南二中院判了!
新浪新闻
来源:海南特区报
丈夫恶意隐婚出轨
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
妻子能否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
近日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成功调解了一起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
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既维护了妻子的合法财产权益
又引导了正确的婚姻观
弘扬了社会正气
阿娇(化名)与老王(化名)1993年在贵州省登记结婚,婚后育有5名子女。2024年12月,老王突发疾病住院治疗期间,阿娇得知老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小敏(化名)不正当交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老王通过微信转账、网上购物等方式示爱,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敏,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因老王治病花光所有积蓄,急需用钱的阿娇联系小敏返还赠与财产31万余元,小敏仅还款3万元,未能偿还剩余款项。为维护合法权益,阿娇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敏全额返还受赠财产28万余元。
一审法院支持了阿娇的诉讼请求,判决老王向小敏转账、购买物品的行为整体无效,小敏应向阿娇偿还28万余元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小敏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阿娇丈夫老王恶意隐瞒已婚事实,欺骗其感情,不知道老王已婚,其是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关系而受赠财产,赠与的钱也有特殊含义的“520”“1314”等数额,其本身也是受害者,是无过错的一方,不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二审期间,海南二中院主审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阿娇急需用钱救治丈夫,若能调解结案,不仅能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缩短诉讼时间。经协商,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因阿娇远在贵州省陪同丈夫治病,为提高审判质效,审判团队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线上调解。
线上调解当天,主审法官将该案的前因后果、调解利弊逐一分析,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通过平衡双方利益,引导当事人逐步形成调解方案。经过主审法官释法明理、耐心说服,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阿娇同意小敏在限期内只需返还部分受赠财产12万元,若不如期返还,则需支付全部受赠财产28万余元。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也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