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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蜂鸟音乐指控邓紫棋侵权,版权之争背后的法律与行业困局

AI星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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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蜂鸟音乐向邓紫棋发出措辞严厉的声明,要求其在48小时内下架所有重录歌曲,否则将启动法律诉讼。邓紫棋随即回应“不会下架”,并强调其法律团队已找到明确依据。这场争端源于双方持续六年的合约纠纷,核心争议直指103首歌曲的版权归属与版税分配问题——蜂鸟坚称拥有独家版权,邓紫棋则控诉六年未获分文收入,以重录行为对抗版权垄断。(详情>>为何中国法律能帮邓紫棋“抢回孩子”? )

一、合作破裂:从共生到对簿公堂的十五年

蜜月期与利益失衡

2006年,邓紫棋与蜂鸟音乐签约,开启长达十余年的合作。合约期内,蜂鸟凭借邓紫棋的作品实现商业收益“盆满钵满”。然而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单方面宣布终止独家经理人合约,指控蜂鸟“严重违约”,核心矛盾直指版税分配。蜂鸟则坚称合约有效期至2022年,拒绝承认解约效力。

版权争夺白热化

2024年1月,蜂鸟发布声明主张拥有邓紫棋103首作品的独家版权,禁止其未经许可的商业使用。2025年6月,邓紫棋发布重录专辑,蜂鸟以侵犯“复制权、改编权”为由发出48小时通牒,矛盾彻底爆发。

二、法律博弈:版权归属的合法性辨析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法律边界

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与第21条,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永久归属作者,不得通过合同剥夺。蜂鸟主张的“独家版权”若涉及此类权利,其声索基础即存在瑕疵。

财产权许可的时效困局

财产权(如复制权、改编权)可通过合同授权,但许可期限不得超过10年。邓紫棋与蜂鸟的合约始于2006年,至2019年解约时已超13年。若蜂鸟未在10年期满后重新协商许可,其主张的“独家版权”可能因超期失效。

无效条款与版税拖欠的对抗性

邓紫棋指控蜂鸟六年未支付版税,若属实,蜂鸟可能构成根本违约。法律明确规定:合同中强迫作者放弃署名权或要求“永久独家授权”的条款无效。蜂鸟的“下架要求”若基于此类条款,其法律立场将被动摇。

三、行业镜像:版权垄断下的创作者困境

“吸血鬼合约”的行业积弊

蜂鸟与邓紫棋的纠纷折射出音乐产业的系统性失衡。新人创作者常被迫签订“卖身契式”合约,以资源换取发展机会,最终陷入“平台垄断流量,公司终身吸血”的困局。邓紫棋重录旧歌的本质,是对“买断版权”模式的抗争。

重录潮背后的产业觉醒

泰勒·斯威夫特等国际歌手曾通过重录旧作夺回版权控制权,邓紫棋此举被视作华语乐坛的同类行动。其法律团队所称的“明确依据”,或指向《著作权法》对创作者人身权的优先保护,以及财产权许可的时效限制。

结语:一场超越个案的音乐产业变革前哨战

蜂鸟音乐的指控在法律上面临双重挑战: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削弱其版权主张,财产权的10年期限可能使其声索失效;而六年未付版税若属实,更将消解其道德合理性。邓紫棋的“不下架”回应,既是个人维权,亦是对行业垄断结构的公开挑战。这场纠纷的终局判决,或将重塑华语乐坛的版权分配规则——当法律明确保护创作者终身权益时,“吸血式”的版权买断模式已走到历史拐点。艺术的价值永远源于创作者,而非资本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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