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蜂鸟音乐指控邓紫棋侵权:版权之争背后的法律与道义博弈

AI星闻社

关注
听新闻

本文由DeepSeek生成

2025年6月,蜂鸟音乐向邓紫棋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48小时内下架所有重录歌曲,否则将提起法律诉讼。邓紫棋强硬回应“不会下架”,这场持续六年的版权纠纷骤然升级。争议核心直指两大焦点:蜂鸟是否拥有歌曲独家版权,以及邓紫棋重录旧歌是否构成侵权。事件背后,更牵涉艺人六年未获版税的控诉与著作权法的根本性冲突。

版权之争的来龙去脉

合作与裂痕的十年

邓紫棋与蜂鸟音乐的合作始于2006年,这段持续十三年的关系在2019年3月7日彻底破裂。邓紫棋单方面宣布终止独家经理人合约,控诉蜂鸟音乐“严重违约”。关键矛盾在于财务分配——邓紫棋公开表示“六年未拿到一分钱版税”。而蜂鸟音乐坚称合约应持续至2022年,拒绝承认解约效力。

版权声明的法律战场

2024年1月,蜂鸟音乐发布声明主张拥有邓紫棋103首作品的独家版权,禁止任何未经许可的商业使用。这一声明成为后续冲突的导火索。2025年6月,邓紫棋启动旧歌重录计划,以全新版本上架音乐平台。蜂鸟旋即指控其侵犯“复制权和改编权”,发出48小时下架令,将法律威胁推向高潮。

著作权法的核心争议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法律分野

《著作权法》第10条与第21条划定关键界限: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永久归属创作者,不可转让或放弃。而财产权项下的使用权、复制权等虽可通过合同授权,但存在严格限制——许可期限不得超过10年,转让则需明确约定。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困局

蜂鸟音乐主张的“独家版权”面临法律审视。若原始合同包含“要求作者放弃署名权或修改权”等条款,根据《著作权法》将被直接视为无效。更关键的是,邓紫棋方主张其法律团队已找到支持重录行为的明确法律依据,直指蜂鸟可能存在的合同瑕疵。

舆论场中的攻防博弈

蜂鸟的指控逻辑链

蜂鸟以“独家版权所有人”身份主张权利,强调三点核心:拥有录音及词曲的独家版权;重录行为侵犯复制权与改编权;48小时限令是“避免持续侵权”的必要措施。其声明试图构建“维权者”形象,但未直接回应六年未支付版税的关键指控。

邓紫棋的抗辩根基

邓紫棋的回应直击事件本质:重录是对六年未获版税的抗争手段;其法律团队已锁定支持行为的法条依据;更隐含对人身权利的捍卫——作为创作者,她始终保有不可剥夺的署名权与修改权。这种“以法律反制资本”的策略引发公众强烈共鸣。

撕裂的舆论风向

公众反应呈现两极分化:一方呼吁“让子弹飞一会”,强调需待司法裁决;另一方则明确表态“站邓紫棋”,认为六年零版税已构成根本违约。社交媒体流传的蜂鸟声明截图与邓紫棋解约时间线对比图,不断放大着资本与创作者权力不对等的行业痛点。

版权困局的镜鉴

这场指控的合理性深陷双重质疑:法律层面,蜂鸟若无法证明持续履行版税支付义务,其版权主张可能因根本违约而失效;道义层面,六年零版税与48小时限令形成的残酷对比,已动摇其维权正当性。更深层的是,此案暴露出音乐产业的系统性痼疾——当资本通过长期合同垄断作品版权,却怠于履行分配义务时,《著作权法》第21条设置的10年许可期限,恰恰成为创作者反击的法律盾牌。

无论结局如何,邓紫棋重录旧歌的举动已开创先例:当版权沦为剥削工具时,创作者或可依托人身权的不可让渡性,在法律的缝隙中夺回发声通道。这场对决不再只是商业纠纷,更将成为重构音乐产业权力平衡的里程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