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村庄设收费杆,外人开车进村需缴费,村委会有权这样做吗?
近日,宁波某村庄在田间道路设置收费杆,要求外来车辆缴费进村的行为引发热议。村委会称此举是“防止绕路逃费”,但公众质疑其合法性。这一事件折射出村民自治与法律约束的深层矛盾,需从法律、社会治理多维度剖析。
村委会是否有权“围村收费”?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虽享有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自治权,但前提是“不违反法律法规”。
道路性质决定管理权归属
若涉事道路属于村集体内部道路(如未纳入公共路网),村委会可协商管理;
若为公共道路(即便位于村域内),其管辖权属于交通部门,村委会无权擅自收费。
从新闻描述看,收费杆设在“两村交界处”且涉及“绕路逃费”,更可能属于公共通行范畴。
收费行为的程序合法性存疑
合法停车场需经规划审批、价格备案等程序,而该村未提供任何审批文件;
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项收费”,村委行为涉嫌违规;
收费资金流向不透明,易滋生集体资产滥用风险。
案例警示:村民自治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参考精选回答中的案例:某村以“集体决议”为由砍伐村民果树,最终被定性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参与者被追责。
核心原则:土地权属争议需通过行政确权或司法途径解决,村委会无权以“自治”名义处置私人合法财产;
类比宁波事件:即便村委会声称“经街道审批”,若未经交通、物价部门合法授权,收费行为仍属越权。
治理路径:疏堵结合方能破解困局
政府需主动介入厘清权责
交通部门应明确道路性质,若属公共道路需取缔收费杆;
对村民反映的“绕路逃费”问题,可优化交通标识或增设监控,而非简单设卡。
探索合法化公共服务模式
若确需管理村内交通,可申请设立合法停车场,明确收费标准及资金用途;
引入第三方监督,确保收费公开透明,避免“自治”沦为“自利”。
结语:自治权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体现,但其核心是“依法自治”。宁波村庄的争议暴露出部分基层组织对法律界限的模糊认知。只有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的治理手段,才能平衡村民利益与公共利益,避免“占山为王”式的管理思维蔓延。
公众讨论方向:
如何界定村民自治与公共管理的边界?
基层政府应如何引导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
类似“绕路逃费”问题,是否存在更优解决方案?
(本文分析基于现行法律及公开信息,具体事件责任需以官方调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