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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用“吸螺船”非法捕捞螺蛳超300吨,“吸螺船”是什么?为什么算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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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潜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捕捞案,犯罪团伙使用“吸螺船”在长湖总干渠流域非法捕捞螺蛳超300吨,获利60余万元。这一案件引发公众对“吸螺船”及其生态危害的关注。究竟什么是“吸螺船”?为何其捕捞行为被定性为严重违法?本文结合案件细节与法律依据,深入剖析。

一、什么是“吸螺船”?

“吸螺船”是一种配备拖曳泵吸耙刺的非法捕捞工具,其核心装置为柴油机驱动的高压泵。作业时,船体通过真空吸力将河床或湖底的螺蛳、泥沙、水草等全盘吸入船舱。其特点为:

无差别捕捞:不分螺蛳大小,幼体与繁殖群体均被捕获,直接威胁种群延续;

高效破坏性:单日捕捞量可达数吨至数十吨,远超传统捕捞方式;

生态毁灭性:吸捞过程破坏河床底质结构,导致水草消失、底栖生物栖息地损毁,引发水域生态链断裂。

二、为何“吸螺船”捕捞属于非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与生态保护政策,“吸螺船”捕捞的违法性体现在三方面:

1。 使用禁用渔具

农业农村部明确将“拖曳泵吸耙刺”(即吸螺船)列为13种禁用渔具之一。其作业方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因其对资源破坏性极大,法律明文禁止。

2。 违反禁渔区与禁渔期规定

本案中,犯罪团伙在长湖总干渠潜江段、监利水域等禁捕区作业。这些区域属于长江支流和天然湖泊,根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自2020年起全面禁渔。即便在非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仍属违法。

3。 捕捞量远超法律追诉标准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超500公斤或价值5000元即构成犯罪。本案团伙累计捕捞300吨(即30万公斤),获利60万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生态危害:为何保护螺蛳至关重要?

螺蛳是水域生态系统的“清道夫”与基石:

净化水质:通过滤食藻类、有机物维持水体清洁;

维持食物链:螺蛳是鱼类、水鸟的重要食物来源;

稳定底质:其活动促进底泥矿化,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吸螺船”的过度捕捞将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鱼类资源锐减,甚至引发生态崩溃。

四、法律严惩:小案重罚彰显生态保护决心

法律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持续升级,即便微量捕捞也可能面临刑罚:

案例参考:2020年长沙罗某在湘江禁渔区用虾笼网捕获0.8公斤鱼虾,被判拘役两个月;

本案进展: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将追查“捕—运—销”全链条责任。

五、执法升级:多地联动切断黑色产业链

潜江市自2025年春季启动“护渔区域会战”,联合多部门清理吸螺船5艘、取缔非法交易场所2处,并推动禁渔区界定、禁用渔具鉴定等执法标准统一。下一步,执法部门将溯源非法渔获物流向,重点打击野生鱼交易市场。

结语

“竭泽而渔”式的非法捕捞不仅破坏生态,更威胁人类可持续发展。此案警示:绿水青山需法治护航,公众若发现涉渔犯罪线索,可拨打110举报。唯有全社会共同行动,才能守护水域生物多样性,兑现“金山银山”的绿色承诺。

(注:文中法律条款及案例均引自公开报道与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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