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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苗圃遭网友“组团挖花”损失几百万,网友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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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某苗圃遭遇上千人“免费挖花”事件引发社会热议。这场由网络谣言引发的哄抢行为导致十几万盆花卉损毁,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从法律视角来看,涉事网友可能面临多重法律责任。(本文分析基于我国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

一、谣言传播者:或面临治安处罚与刑事追责

  1. 治安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可处5-10日拘留并罚款500元;情节较轻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2. 刑事犯罪风险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谣言信息被点击浏览超5000次或转发超500次,传播者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二、参与挖花者:涉盗窃与毁坏财物双重责任

  1. 行政处罚层面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者,可处5-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 刑事犯罪认定

  • 盗窃罪: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挖花卉价值达到当地立案标准(通常3000元以上),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者(如超10万元)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无占有目的但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损失超5万元者最高可判7年。

三、维权路径与法律建议

  1. 苗圃主索赔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所有参与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通过调取社交平台数据、现场监控、目击者证言等锁定侵权人。

  2. 司法实务难点

  • 需通过价格鉴定确定损失金额
  • 需区分参与者主观故意(是否明知“免费挖花”系谣言)
  • 需明确组织者与普通参与者的责任划分
  1. 律师建议
  • 苗圃主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财产保全
  • 网友若受误导参与,应主动联系警方说明情况
  • 社交平台需配合提供发帖者及传播者信息

四、社会警示意义

此事件暴露部分公众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实际上,我国《刑法》对聚众哄抢有明确规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可处3-10年有期徒刑。网络时代,每个转发都可能成为违法帮凶,每个“顺手牵羊”都可能构成犯罪。公民应提高法律意识,谨记“不知法不免责”,避免因盲从付出沉重代价。

(注:具体法律责任需结合案件证据由司法机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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