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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过世高位截瘫哥哥身份,领58万保险金买豪车,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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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核心违法性及法律定性

本案中,李东在哥哥李震(高位截瘫工伤受害者)去世后,长期冒用其身份骗取58万元工伤保险金,并挥霍于购置奔驰跑车等个人消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量刑起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原因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而保险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仅针对商业保险领域的欺诈行为。因此,本案定性为普通诈骗罪更符合法律逻辑。

二、多重法律责任解析

  1. 刑事责任

    • 诈骗罪:李东冒领工伤保险金58万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结合其长期隐瞒兄长死亡事实、挥霍“救命钱”等恶劣情节,法院可能从重量刑,刑期预计在10年以上。
    • 遗弃罪争议:若李东作为近亲属对瘫痪兄长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拒绝履行,导致李震因缺乏护理感染死亡,可能构成遗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但实践中需证明“情节恶劣”的直接因果关系,需结合具体证据判定。
  2. 行政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社保部门有权责令李东退还全部骗取的58万元,并处以2-5倍罚款(116万至290万元)。若其无力退还,可能面临财产强制执行。
  3. 民事责任

    社保机构可提起民事诉讼追偿被骗资金及利息,李震的其他近亲属(如有)也可就身份被冒用造成的损害索赔。

三、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1. 冒用身份参保的司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类似案例(如“王某先诉工伤保险管理所案”)中明确:即使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仍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此权利仅限劳动者生前,死亡后家属继续冒领即构成诈骗。
  2. 法律竞合与处罚折抵

    • 若同一行为同时触犯行政法与刑法,已执行的行政罚款可折抵刑事罚金,但不同性质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与罚金)不可折抵。
    • 本案中,李东可能面临“刑事罚金 行政罚款”双重财产处罚,但需优先保障刑事判决执行。

四、案件暴露的社会问题与制度反思

  1. 工伤保险审核漏洞

    李东冒领多年未被发现,反映社保部门对生存验证、身份核验等环节存在疏漏。建议推动动态审核机制,如定期人脸识别、医疗记录交叉核对等。
  2. 赔偿金使用监管缺失

    工伤保险金直接发放至家属账户易被挪用。可借鉴“专款专用”模式,将资金定向支付至医疗机构或护理机构,确保用于伤者治疗与生活保障。
  3. 家庭伦理与法律教育缺位

    本案折射出部分家庭将亲属苦难视为“资源”的扭曲价值观。需加强普法宣传,明确“骗保违法”与“遗弃可罪”的底线,同时完善社区帮扶机制,避免弱势群体沦为家庭利益的牺牲品。

结语

李东的行为不仅挑战法律底线,更践踏人伦亲情。司法严惩之余,更需制度补漏与社会价值纠偏,防止“救命钱”沦为犯罪温床。此案也为公众敲响警钟:任何以欺诈手段牟取社保资金的行为,终将付出自由与财产的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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