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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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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完善新型城乡体系。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重点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探索绿隔地区减量提质增绿政策与路径,创新城中村改造推进机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本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路径。完善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一区一策”深化改革。深入推动城南、京西地区转型发展。健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落实结对协作机制。

实施意见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完善新型集体林场管理制度,健全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探索林下经济新模式。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服务体系,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编辑 张树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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