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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药贩子、药店经营者获刑!检察官示警:莫为小利欺诈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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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低价收取中老年人从医院开出的医保药,再加价转卖,是年近七旬的马某夫妻的生财之道。夫妻俩在北京倒卖“回流药”,销售额达百余万元,这些药有的甚至流入了正规药店。

记者从朝阳检察院获悉,去年至今,该院已办理多起收购、销售骗保药品、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案件。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处于不同环节的多名药贩子、药店经营者因罪获刑,部分开药人也在等待进一步处理。检察官提醒,经常到医院开药的中老年人,切莫为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后果得不偿失。

夫妻俩倒卖医保药 销售额达百余万元

年近七旬的马某夫妻是北京本地人,从事倒药生意多年,销售渠道较为稳定。平时,他们会留意收集“同行”出药的小广告,从他们手中大量收购医保药后,再小幅加价0.5元至1元卖出,靠“走量”赚钱。

干活时夫妻俩也有分工。马某负责联系其他药贩子收药、前往药店上门推销、对接快递公司往外地发货等,串联起上下家,同时负责协商收药卖药的数量和价格。其丈夫颜某则承担起开车、打包、搬货、送货等体力活儿。

去年9月,夫妻二人开车来到朝阳区酒仙桥附近收药时,被警方抓个现行。民警从夫妻俩住地起获尚未来得及转售的药品总计77种6413盒,包括六味地黄丸、速效救心丸、硝酸咪康唑乳膏、云南白药膏、消痛贴膏等,绝大多数都是回收上来的医保药。

经核实,自2018年6月至2022年9月间,夫妻俩共计向下家销售药品100余万元。不久前,马某、颜某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和3年6个月,并分处罚金。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非法收购、销售骗保药品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朝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郭雪静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明知是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针对当前存在的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倒卖谋利等问题,有关部门正加大对倒卖医保骗保药品“中间商”等的惩治力度,着力斩断“回流药”产业链。北京市检察机关也在今年开展了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整治行动。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药贩子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他们在联络、交易过程中会尽量避免留下太多痕迹,以此来逃避打击,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不小的难度。”郭雪静说。

部分医保药流入正规药店 上架销售

倒卖医保药品的犯罪利益网由骗刷药品的参保人员、回收并层层倒卖药品的药贩子,以及作为收购末端的个人或药店等环节组成,涉及多个利益主体。

马某夫妻处于犯罪链条的中间环节,属于规模较大的药贩子。他们从“同行”手中大量收购药品后,一部分在本地消化,更多的则通过物流销往全国各地,当中不乏正规药店,更有掌握销售渠道的医药公司工作人员。

涉案的李某姐妹在北京经营一家“大药房”。姐姐是药店的实际控制人,妹妹负责采购和日常经营工作。据妹妹李某供述,早在多年前,她便开始从马某那里低价购买医保药,放在药店里混同正规途径来的药一并上架销售,利润要比正规途径高得多。

比如速效救心丸,马某的供货价是一盒34元,放在药店里可以卖到59.8元;再比如丹参滴丸,马某的供货价是18元一盒,放在药店里可以卖到29.8元。货款走的是药店账目,李某姐姐也知晓药品的来源。据李某讲,她很清楚这是违法行为,但总想着能多赚点钱。

在李某姐妹从马某手中收购的药品里,还有胰岛素这样的特殊药。郭雪静告诉记者,此类药物需要严格的存储环境,但是它们在药贩子手中并不会被妥善、区分对待,都是与其他药物一起囤放在家中。当这些药流向终端,被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药效很难得到保障。

根据检方查实的情况,2019年2月至2022年9月间,李某姐妹经营的药店总计从马某那里购买医保骗保药品30余万元,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李某姐妹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3万元。

除了药店外,记者注意到,还有一名医药公司的工作人员长期从马某处收购医保药。此人有药品销售渠道,他与马某谈好价格后,会将药品种类、数量和收货地址提供给马某,由马某直接发货,然后二人再单独结算。此人也被另案处理。

蝇头小利收买开药人 药贩子坐收高额利益

一些享受着医保、常去医院开药的中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又爱占便宜、贪图小利,很容易被药贩子盯上。

同为药贩子的周某、王某是一对年轻夫妻,二人祖籍黑龙江,在京也靠倒药为生。夫妻俩生意做的不大,处于犯罪链条的前端,直接接触开药的中老年人。

他们经常在医院附近或居民小区里转悠,有时候会拿着一张纸板写上“收药”,跟遛弯儿的中老年人搭讪,主动招揽生意。他们从经常去医院开药的中老年人手中低价收购药物,加价2至3元后再倒卖给下家。马某便是他们的下家之一。

据王某讲,向他们兜售药物的中老年人中,有些会提前了解他们要什么、收购价多少,再去医院有针对性的开药;有些也会将家里开多吃剩的药整盒倒卖给他们。

50多岁的吕某先后与王某交易过18次,总计收到药款4700余元。据吕某讲,她在2019年得知王某收购医保药后,便与她有了往来,平时俩人都是微信联系。吕某会根据王某的需求开出一些常用药,如达克宁、颈复康颗粒、牛黄清心丸、养血清脑颗粒等等。“我知道这是骗保行为,王某跟我说过,还让我给她药的时候注意点。我就是贪小便宜,想多挣点钱。”吕某说,她明知这样做违法,但却禁不住诱惑,所以每次见面交易时她给完药就会赶紧离开,不会多待,王某再通过微信转账给她。

大多数兜售医保药的中老年人,从中获利甚微,而且通常不知道这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身患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的60岁老人刘某,在王某的忽悠下,用家里吃不完的药跟王某换过两回山货,第三回也不过是换得了100元现金。直到民警找上门调查了解情况,刘某才知道,倒卖医保药属于诈骗国家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一位62岁老人同样在小区里结识了主动搭讪的王某。因为老伴儿身体不好、毛病多,她经常去医院给老伴儿开药,每次都会多开出一些存起来,然后一起卖给王某。不过她只与王某交易过两次,王某总共给她转过1300余元。

根据法院判决,自2017年开始至去年3月被抓,王某、周某夫妻通过倒卖医保药至少获利20余万元。民警在二人出租房起获了59种药品以及印有收药信息的卡片,夫妻俩同样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金5万元。

利用医保卡超量开药牟利可能因罪获刑

在朝阳检察院办理的系列案件中,部分开药人还有待进一步处理。

“很多中老年患者法律意识淡漠,认为医保待遇不用白不用,很容易被药贩子的蝇头小利忽悠,也给这些药贩子提供了倒药的机会。殊不知参保人员走医保套现药品的行为,涉嫌骗保犯罪。”郭雪静说,与这些药贩子所涉罪名不同,如果是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基金虚假开药再出售牟利,属于骗保行为,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诈骗罪。

我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出借冒用医保卡、重复享受医保待遇、转卖药品、虚构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会作出责令改正、责令退款、暂停医保结算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处2至5倍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了解到,开药人被以诈骗罪判刑的已有先例可循。2022年前后,多名开药人因使用自己或他人的医保卡骗取医保药售卖牟利,诈骗医保基金,被北京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7个月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郭雪静提醒:利用医保卡超量购买药品转卖牟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到医院开药的中老年人,切莫贪图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否则不仅医保卡可能被暂停,还可能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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