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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芜湖二院超收医疗费,不可把钱一退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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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安徽一患者家属查出三甲医院超收10万医疗费 调查显示超收21万”的新闻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众网民发出了一系列的质问:为什么医院会这么轻而易举地弄虚作假骗医保?如果病人家属不举报,这事会不会被发现?还有没有其他类似的问题在其他地方和医院存在?对于芜湖二院超收医疗费这个案件的查处,是不是仅仅退款就了结了?

公众之所以表现出如此大的反应,在于这样的超收是这般地容易,气愤竟然可以这样顺利捞取国家的医保基金钱。

林林总总的质问,归结起来有这么几条。首先,应当如何定性这样的“超收”?2023年7月18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接到杨某某信访举报件,反映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其父因脑出血住院期间通过虚构、串换诊疗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经查,该院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超量开药、重复收费、套用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医疗总费用21.82万元,其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70万元。这家医院不会不知道,他们超收的是国家医保基金,调查通报中认定的这些手法,都具有违法违规的欺骗性。

现在,安徽省及芜湖市医保部门向芜湖二院追回18.69万元医保基金,并处以5.6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其退还患者家属3.12万元的自付费用。另外,该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和卫健部门进一步处理。可见,网民认为这是一起“骗保”案件,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呼声是于法有据的。

人们更加质疑的是,医院违法违规超收医保费何以发生?管理漏洞在哪?厘清这个问题,也许比处理此次案件的犯事人更为重要。

有一种说法,认为医院超收是为了增加收入。比如,医院的收入主要依赖于药品和耗材的销售,而不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导致医院有动力开展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以及使用一些价格高昂的药品和耗材,从而增加医疗费用,获取更多的利润。这样的说法或许有一定的的现实依据,但难以服众。

医保基金是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是每家医院、每个相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和病人都应当遵守的法律责任。

医院和医保部门存在监管漏洞,是超收的主要客观原因。医院可以虚报数量,在开具医疗费用清单时,可以故意夸大检查次数、药品剂量、耗材数量等,从而超收。医院在申报医保结算时,可将普通的药品编码改为特殊的药品编码,从而超收。医院可以在使用医保基金时,不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用一些不符合医保目录的药品和耗材,或者超过医保限额的费用,从而超收。这一切所作所为,对于主观上想超收的人来说,是非常容易做到的。这就是实实在在存在的漏洞。

唯有堵住漏洞,才能不让超收者有机可乘。堵漏洞,需要综合治理。当下之要,就是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这起违规超收医保基金案件的特别之处在于,它仅涉及一位患者,且由患者家属以统计模型方式查出,并由医保部门确认。如果不是这样的举报方式,还会被发现属实吗?有网民认为只有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顶格处理,才能以效儆尤,不可把钱一退了之,不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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