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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一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未在“企安安”报备,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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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宇

“您停一下,咱们施工现场进行动火报备了吗?”自11月27日以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27日,防火监督人员王子川在检查施工现场时,发现一名施工人员在电焊作业。

“我报备了,你看这是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这是他们开具的动火证明。”施工动火人员找出材料说。

“那咱们在‘企安安’系统中动火报备了吗?”王子川继续问道。

“这个我不太清楚,你要问一下那边的负责人。”施工动火人员回答。

经过与施工现场负责人核实,发现该施工现场虽制定了动火作业应急预案,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开具动火证明,但是在动火作业前未按照规定在“企安安”信息系统报备,违规动火作业,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给予该施工单位168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27日开始的专项检查中,防火监督人员重点围绕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使用“企安安”进行动火作业报备、既有建筑施工区与非施工区之间是否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人员是否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落实动火审批或安全管控措施违规动火、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违规动火作业等方面进行检查。

同时,防火监督人员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消防器材是否完整好用进行检查指导。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防火监督人员一一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截至12月1日,防火监督人员共检查施工现场46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7处,针对1家存在未使用“企安安”进行动火作业报备、6家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施工单位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提升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下一步,大兴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提高单位安全意识,为辖区施工现场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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