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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村民私造浮桥收费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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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谈村民私造浮桥收费被判刑#

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浮桥拆了后,黄某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他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黄某的三哥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7月当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某等多人公诉至洮南市法院。同年12月31日,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黄某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该判决已经生效。在客观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必须要破坏社会秩序。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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