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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海洋公园引入电视动画IP《航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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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6月2日,海昌海洋公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海洋公园”)宣布,近日与东映动画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映动画”)签署许可使用协议,内容与使用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开展一系列商业合作有关。

根据许可使用协议,获东映动画许可,海昌海洋公园将在旗下位于上海和大连的主题公园内,在包含2D/3D装饰、展示的商品销售区域、餐饮区域,使用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及形象,许可期自2023年6月10日起,为暑期秋季期间限定主题快闪店。

资料显示,东映动画是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含角色形象)的著作权,以及向第三方许可的权利。

海昌海洋公园董事会认为,电视动画《航海王》作品为全球知名IP,在日本及中国市场都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及IP影响力。此次与电视动画《航海王》合作,是海昌海洋公园IP战略重要的布局,将极地海洋文化与电视动画《航海王》结合,将丰富上海及大连公园产品序列,提升游客游玩体验感,进一步释放园内的消费潜力。

除《航海王》外,海昌海洋公园还于去年4月宣布引入IP“奥特曼”。海昌海洋公园执行总裁张建斌表示,正全力构建“主题公园运营”“文旅服务和解决方案”“IP运营与新消费”三足鼎立的业务生态,其中“IP运营及新消费”业务有望成为海昌海洋公园业绩增长的新引擎。

编辑 李铮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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