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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博主烧烤鲨鱼,媒体:必须追问濒危大白鲨怎么进了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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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红主播“提子”拍摄水煮鲨鱼和烧烤鲨鱼的视频火爆网络。据警方最新回应,视频中的鲨鱼确系濒危物种噬人鲨(又称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专家表示,噬人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带上岸或者销售购买属于违法行为。目前,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烹饪、食用野生动物,甚至是国家保护动物的案件,此前已经发生数起。去年,某吃播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并发至网上,后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刑拘。除此之外,鳄鱼、鸵鸟、娃娃鱼等野生动物也纷纷被带进直播间。

针对类似吃播乱象,有关部门已着手规范和整治。今年6月发布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明确了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等内容。《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则明确禁止网络主播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视频,明确对相关人员采取制止传输活动或停止提供信息服务的处罚。

树欲静而风不止,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大胃王”式吃播时,一些吃播“另辟蹊径”,开始在恶俗和新奇上“下功夫”,甚至打起野生动物的主意,在法律法规边缘疯狂试探。

毫无疑问,任何直播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包括吃播。直播中屡涉国家保护动物甚至濒危物种,与平台方的纵容有很大关系。平台应积极推动准入、制作和审核全流程监管,充分发挥限流、封号等手段的作用,同时应严管排行榜、热点榜等流量入口,防止低俗、违法吃播肆无忌惮地收割流量获利。

就上述事件而言,更须追问:涉野生动物吃播背后是否存在黑色产业链?稀有的大白鲨,主播是如何获取的?近两米的鲨鱼是如何捕杀、运输、售卖的?为何“一路畅通”逃过监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濒危野生动物怎么就进了直播间,其中是否存在非法捕猎和销售等行为,有关部门必须查清楚。

今年初,四川雅安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警方对涉嫌收购、洗白野生动物的多家动物园进行了依法严厉查处。可见,如果不能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更有效的打击,即使一些野生动物不出现在吃播中,也极有可能被以其他方式伤害。

骇人听闻的吃播乱象该休矣。一方面,要鼓励更多网民发挥监督作用,对类似违法违规吃播行为主动抵制、积极举报;另一方面,要形成监管、查处的合力,从源头上斩断相关产业链,用典型案件教育、震慑更多人。

来源:刘兵/工人日报

微博博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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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博主烹食大白鲨,吃播行业为何乱象频出?(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8月2日电(记者 袁秀月)吃播再一次走上风口浪尖。日前,一位网红美食博主因烹食鲨鱼而登上热搜。31日,警方证实,涉事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从大胃王到吃濒危野生动物,吃播行业为何乱象频出?

网红用濒危大白鲨做吃播,声称人工养殖

“今天,我要带100斤的巨型人工养殖大鲨鱼回家看姨婆……”在视频中,这位名叫“提子”的美食博主先来到一家海鲜店门口,将装有巨型鲨鱼的包裹拆开,引来不少人围观。

随后,“提子”将鲨鱼带回切割处理,分别做香辣鲨鱼和烤鲨鱼。烹饪过程中,她放入大量油、辣椒等调料,最后以众人啃食鲨鱼肉结束。视频左上角,标有“人工养殖可食用”字样。

前段时间,这段视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科普博主指出,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也就是大白鲨,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对此,“提子”曾对媒体回应,她再三和卖家确认,鲨鱼来源渠道正规。

31日,四川南充警方证实,网红“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律师解读: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职律师郭凯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噬人鲨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果噬人鲨是“提子”购买的,那购买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41条的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处罚。

那么,在视频中与“提子”一起食用鲨鱼的人会被处罚吗?郭凯认为,《刑法》第341条,并未将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列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行为。若只是单纯的食用噬人鲨,并不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未有相应规定对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列为危害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对食用的行为也无法给予治安拘留等处罚。广东等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法规,对食用的行为给予处罚,但处罚的类型局限于罚款。因此与“提子”一起食用噬人鲨的其他人,能够给予的处罚就是罚款,甚至可能因与法无依而无法处罚。

另外,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提子”是通过网购买的噬人鲨,来源是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提子”外,非法猎捕、杀害、运输噬人鲨的或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海南琼海警方曾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除该美食博主外,“法螺”的购买者和店主均被依法刑拘。

吃播乱象频出,猎奇美食不少见

近年来,吃播文化兴起。有人分析,吃播能让观众获得一种替代性满足,缓解孤独感,同时还可以满足猎奇、窥私心理。

吃播有多种类型,如测评类、美食探店类、大胃王类等。2020年以来,大胃王吃播因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招致批评。这两年,吃播乱象频出,一些美食博主纷纷走上猎奇路子,在食物花样上花心思。

从“提子”之前视频中可看到,除鲨鱼外,她还吃过鸵鸟、鳄龟、鳄鱼、娃娃鱼、小白鲨等。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搜索发现,这类吃播并不少见,如“鳄鱼三吃”、“烤鳄鱼”、“鸵鸟盛宴”、“娃娃鱼四吃”等等。

有些博主的拍摄套路还与“提子”高度相似,开头都是“要带XX斤的XX去看亲戚”。紧接着,博主来到养殖场所带回动物。烹饪一般在室外,手法较为粗放、重口味,最后大多结束在博主大口啃食的画面中。而“提子”也被认为是较早做此类视频的博主之一,拥有780万粉丝。

当然在评论中,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太残忍了”“观感不适”。记者注意到,目前“提子”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已被封禁。

标“人工养殖”能豁免吗?

在该类吃播中,多标有“人工养殖”字样。通常这被认为是规避风险所用,但有这个就能豁免吗?

拿鳄鱼来说,2019年,暹罗鳄、尼罗鳄、湾鳄被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以凭人工繁育许可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验的年度生产数量直接取得专用标识,凭专用标识出售和利用,保证可追溯。

也就是说,若要买卖活体鳄鱼,卖家和买家都需要具备相关资质。福建省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工作人员曾表示,买方若是没有养殖证与许可证,卖家不可以将鳄鱼进行活体发货,“如果买家购买的鳄鱼来源不合法,且未办理养殖证,一旦被查出将受到相应惩处。”

而记者注意到,有些美食博主在拍摄视频时,鳄鱼尚是活体。他们是否有相关资质,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此外,自2020年《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后,各地均明确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如在四川,中华鳖是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或野外捕捞都必须经过审批。因此在食用人工繁育保护野生动物时,也需注意各地规定。

微评:要思考的不只是“祸从口入”

从网上购买,通过网络平台播放吃播视频,网友围观制造流量……吃大白鲨网红的这出闹剧背后,需要思考的不只是“祸从口入”。濒危野生动物为何轻易能从网上购买?猎奇吃播为何能够走红并引起模仿潮?吃播野生动物,加上“人工饲养”就能万事大吉?在种种薄弱环节中,“吃播濒危大白鲨”不能单说是一种偶然。

触碰法律红线,必然会受到惩罚。但如何让这种事不发生、少发生,则更是相关部门及各平台需考虑的事。美食博主们也应引以为戒,不要倒别人的胃口,更不要砸自己的饭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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