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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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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正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是主体部分。第二支柱也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加上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是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推进实施,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意见》提出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有序发展的原则,确立了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框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国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参保人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等金融产品,待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意见》还明确了有关部门的职责。人社部和财政部对个人养老金运行情况进行宏观指导,根据职责对个人养老金的账户设置、缴费上限、待遇领取、税收优惠等制定具体政策并进行运行监管等,税务部门依法实施税收征管,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经营活动和产品的风险性进行监管。我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稳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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