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一人开车出事,现场两人被拘?咋回事啊……
政府网站
原标题:司机一人开车出事,现场两人被拘?咋回事啊……
为兄弟“两肋插刀”
小说里的江湖故事总是荡气回肠
朋友有难,自当援手相助
可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忙却不能随便帮!
行车记录仪拍摄画面
2022年1月5日,李某文驾驶桂J8***5号小型轿车沿国道323线由平桂区政府往羊头方向行驶。15时40分许,该车行驶至国道323线706公里0米(中红小学路段)时,与道路旁的限速标志杆发生碰撞,导致车辆侧翻掉入路边田地。
事故发生后,民警赶到事故现场,李某文称车辆驾驶人为黎某林。民警随即对黎某林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排除其酒驾嫌疑。
呼气式酒精测试
现场照片(黎某林)
现场照片:黎某林(右)李某文(左)
在对案件进一步侦查时,细心的交警发现黎某林驾驶证、行驶证并无问题,也没有酒后驾驶,那其为何突然驾驶车辆冲下路边田地?
民警立即对事故车辆轨迹卡口的照片进行调取和比对,确认车辆实际驾驶人为李某文。在证据面前,李某文、黎某林不得不承认出事后顶包的事实。
经核查,李某文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当事人李某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当事人李某文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1月13日,贺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平桂大队西湾中队长高宜展与羊头派出所所长黄锦宁,就该起交通事故(冒名顶替)妨碍调查取证案件进行探讨并移交。
李某文被拘留照片(白衣)
2022年1月12日,李某文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月14日,黎某林因妨碍公务(事故顶包),由羊头派出所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普法时间到
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
有哪些违法成本
你都知道吗?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涉嫌交通肇事罪
终身禁驾
对于“顶包者”
依照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肇事者与顶替者预谋向交警部门提供虚假口供,甚至作伪证,也会因此触犯刑法关于妨碍作证罪的相关规定。
虽是兄弟
“顶包”这个烫手山芋
千万接不得!
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驾车出行
必须是合法“持证上路”
各位驾驶人都要自觉遵守交规
切勿因一时侥幸
造成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