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浙江多地的进口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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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紧急!浙江多地的进口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
一批进口火龙果样本核酸检测阳性
2022年1月2日“淳安发布”发布最新通告:淳安县关于进口火龙果样本核酸检测阳性的通告。
2022年1月1日18时,淳安县疾控中心接上级通知发现一批越南进口鲜火龙果核酸检测呈阳性,同批次水果部分流入我县。我县第一时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场所、环境进行核酸检测,截至1月2日12时已检出淳安县世纪华联超市(万城广场店,6幢2-1号2楼)、淳安县正园果业有限公司(百果园,阳光路183-184号)火龙果内外包装12份核酸检测呈阳性,其他38份样品呈阴性。淳安燕丽果品批发商行(新安东路96-98号)样品正在检测中。
淳安县疫情防控办立即对上述水果店进行封控和消杀,对涉疫火龙果的销售情况和接触人员开展调查处置,封存未销售涉疫进口火龙果,对直接接触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管控,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水果店购买过火龙果的人员(追溯时间详见表格)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淳安县疫情防控办公室或淳安县疾控中心报告;其他可能接触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
防控办:0571-64823080
疾控中心:0571-64813209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权威信息发布,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进出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快按程序完成新冠疫苗加强免疫;谨慎批发、购买进口食品和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产品,在接收快递包裹时做好防护。
金华市浦江县
两家水果店进口火龙果外包装
核酸检测呈弱阳性
2022年1月2日,“浦江发布”发布通告:浦江县白马镇两家水果店进口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
浦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第21号)
2022年1月2日,我县白马镇两家水果店进口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请自2021年12月29日之后到过以下两家水果店的人员,特别是在这两家店购买过进口火龙果的人员,立即自行居家隔离,避免与他人接触,并与属地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相应管控措施,所购买的水果请立即自行封存,停止食用,后续疾控部门和属地将跟进处置。
水果店名称:
1.竹云水果店(即浦江县进步食品商行),白马镇五丰村傅宅南路83号。
2.山东水果-炒货店(即浦江县若涵水果店),白马镇金茂路2-2号。
请广大居民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日
金华市金东区一批红心火龙果
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
2022年1月1日,金华市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金华市金东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号
2021年12月30日7:40,金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主体专班接到市指挥部市场主体专班通知,台州市椒江洲骏水果批发部有一批12月26日从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购进的越南红心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经流调,该批次火龙果于12月17日从上海外高桥口岸入境,同日,金华市正大果业经营部从上海颐硕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1737箱鲜火龙果。现发布寻物寻人通告。
一、凡12月17日—12月26日在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购买红心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金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金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电话:0579-82176739;0579-82313627)
二、凡12月17日—12月26日到过金华水果批发市场正大果业经营部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到辖区核酸采样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第一次采样,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二次采样。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金华市金东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金华开发区
一水果摊位一份火龙果外包装
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
金华开发区关于进口火龙果样本
核酸检测阳性的通告
2022年1月1日,我区对秋滨农贸市场水果5号摊位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时,检出1份样本(火龙果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目前,已对秋滨农贸市场进行封控,并启动对市场内所有人员及周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
请2021年12月25日后到过秋滨农贸市场的所有人员,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携带身份证到秋滨农贸市场核酸采样点(或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永康市一批越南进口的火龙果
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
2022年1月1日晚上,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
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1号
2021年12月31日,永康市疾控中心接上级通知,对一批越南进口的火龙果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弱阳性。我市第一时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已查明以下水果店于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销售过该批次共25箱(每箱7.5公斤)火龙果。
1.新农贸城兰君果品水果批发;
2.东城街道卫星路果惠水果店(店名:阿敏水果);
3.东城街道孙静水果店(五洲路138号);
4.江南街道兄弟水果店(华丰菜场三摊区水果2号);
5.江南街道小城之家水果店(金水路72号);
6.芝英镇阿舒水果店(横沿村石塔下自然村二号路);
7.芝英镇一兜麦田蛋糕店(芝英四村后城大街);
8.经济开发区阿芳水果店(文溪路61号);
9.经济开发区超丽水果店(黄城里村皇城南路130-134号);
10.城西新区花川村玉桂路小方果园;
11.城西新区花川村吴兴路小邓果园。
请在2021年12月26日—12月31日前往上述水果店购买过火龙果的人员请立即停止食用,避免接触,并向永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或永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电话:0579-87183991);其他可能有接触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区)或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后续相关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
永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编辑:刘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