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公安部制修订三部门规章 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央广网

关注

原标题:公安部制修订三部门规章 再推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周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公安部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制定、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3个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其中,《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3亿辆(汽车突破3亿辆),驾驶人达4.79亿人;每年新登记机动车3000多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000多万人,总量和增量均位居世界第一。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修订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明确对弄虚作假、买分卖分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办法》坚持宽严相济,系统调整了记分分值。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李江平说。

同时,《办法》还增加了减免记分的规定,并且严格了满分教育制度。李江平介绍:“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考虑到其守法自觉性低、安全意识差,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严格满分学习教育,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两个规定进一步严格了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进一步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水平。

此次新制修订的3个部门规章除了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之外,还再推出9项便民利企新措施。

比如,在便利车辆登记方面,2022年5月1日以后,私家车新车上牌将推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将实现“跨省通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表示:“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的,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对于新驾驶员朋友,在驾考领证方面也有了新变化。2022年4月1日以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将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刘宇鹏介绍:“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需求。”

同时,刘宇鹏表示,在减证便民服务方面,还将新推两项新举措,在电子化和推进信息共享方面继续深化。“一是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