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下酒瓶,一行人被砸头部......
新闻夜航
原标题:高空抛下酒瓶,一行人被砸头部......
12月15日上午10点50分左右,吉林长春红旗街西三胡同附近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故,一名行人被楼上扔下来的酒瓶砸到,头部受伤。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玻璃酒瓶扔窗外 行人被砸缝三针
上午10点50分左右,记者接到了市民吴女士的电话,她说,红旗街西三胡同附近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故,一名路过的行人不小心被扔下来的酒瓶砸伤。
目击者 吴女士:上午大概是10点50左右,我从这边过来,就听见后面有人扔啤酒瓶。
目击者 吴女士:我就回头瞅了一眼,不大一会就看着一个女的被啤酒瓶砸倒了,当时她就是捂脑袋,然后就出血了,碎的啤酒瓶就都在这了。
记者看到,事发地是一栋4层的居民楼,据一楼的商户讲,从上午8点左右,楼上就有人一直往窗外扔杂物。
一楼商户:就是三楼住户,扔一上午了。从早上断断续续扔到这时候,扔的啥都有,什么水瓶子,乱七八糟的,还有水桶啥的,最后扔的没有了,可能在家喝啤酒,扔的啤酒瓶子。

一楼商户:就是三楼住户,扔一上午了。从早上断断续续扔到这时候,扔的啥都有,什么水瓶子,乱七八糟的,还有水桶啥的,最后扔的没有了,可能在家喝啤酒,扔的啤酒瓶子。
随后,记者从辖区派出所民警处了解到,目前嫌疑人已到案,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伤者也已被家属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伤者家属。

随后,记者从辖区派出所民警处了解到,目前嫌疑人已到案,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伤者也已被家属送到医院进行治疗,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伤者家属。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生效,高空抛物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是构成了犯罪。下面通过几则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
高空抛物已入刑 害人害己别乱扔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1年3月份,家住吉林长春上台花园的张先生,车停在楼下,结果被楼上扔下的一个苹果,砸出了一个坑。
无独有偶,在长春保利百合香湾小区,因为楼上乱扔杂物,一家阳光房的玻璃被扔下的东西砸碎了。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今年的7月7日晚上,在长春市宽城区紫金公馆小区5楼,当事人吕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为泄私愤,吕某将玻璃瓶、LED灯板等危险物品扔出窗外,致使被害人杜某的汽车天窗受损。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生效,高空抛物已经不再仅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是构成了犯罪。下面通过几则案例,一起来了解一下。
高空抛物已入刑 害人害己别乱扔

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1年3月份,家住吉林长春上台花园的张先生,车停在楼下,结果被楼上扔下的一个苹果,砸出了一个坑。
无独有偶,在长春保利百合香湾小区,因为楼上乱扔杂物,一家阳光房的玻璃被扔下的东西砸碎了。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今年的7月7日晚上,在长春市宽城区紫金公馆小区5楼,当事人吕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为泄私愤,吕某将玻璃瓶、LED灯板等危险物品扔出窗外,致使被害人杜某的汽车天窗受损。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因家庭纠纷从五楼住所抛掷玻璃瓶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吕某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小编提醒大家
拒绝高空抛物已经不再是一种倡议
而是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不要以身试法
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