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判决撤销,发回重审!

红星新闻

关注

原标题:判决撤销,发回重审!

目前相关案件有了最新进展,11月26日,案件当事人吴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案件经过上诉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作出裁定,撤销了一审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重审。

此前,红星新闻记者收到了阜平县人民法院对于此案的回复。阜平县人民法院表示,在审理罗山县祥生建筑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与保定市景晟装饰有限公司、阜平县垚鑫土地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案件判决书及补正裁定书中出现多处错误。对此,法院当即启动责任倒查和追责机制,对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及主管院领导分别作出停职、提醒谈话、向院党组做出深刻检查、在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阜平县人民法院称,将举一反三,以此为戒,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吴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9月28日该案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11月2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月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法院重审。

该案二审代理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他已收到了二审对案件发回重审的裁定,但未对案情做评论,表示一切以法院判决裁定为准。

吴先生提供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两家公司利益分成基数认定欠妥。一审法院对于被上诉人景晟公司持有的保证金数额、双方款项往来事实及利息的认定等方面有事实未查清之处。重审时应对上诉人祥生公司与被上诉人景晟公司之间的关系、双方款项往来及性质、借款数额及借款利率的认定、被上诉人景晟公司持有保证金数额等事实予以查明,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再依法裁判。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