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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被车辆暴力拖拽数米远!事后感谢手机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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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警被车辆暴力拖拽数米远!事后感谢手机壳……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已深入人心

然而有部分司机仍心存侥幸

无视法律权威

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抛之脑后

甚至冲撞执勤民警

事发经过

11月9日10时10分许,在崇左凭祥市南大路,黄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由红木城往物流园方向行驶,行至南山冻库红绿灯路口时因未戴安全头盔,且脸部通红疑似酒驾,被执勤交警拦下。

黄某在靠边停车过程中,突然转弯加速逃跑,一旁负责检查的警员伸手阻止,却被猛然加速行驶的摩托车牵扯住衣服,整个人被拖拽在地。见状,其他警员立即上前设卡拦截。

然而,黄某却依旧不停车,直至被拖拽的警员反击拉下车,其疯狂行为才中止。随后,黄某被民警迅速制服。

短短几十秒,却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被拖拽的警员忍着疼痛调侃道:“还好裤子口袋里塞了手机,还套了一个质量过硬的手机壳,不然估计得疗养一段时间”。

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黄某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任何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

都是挑战警察警察的执法权威

更是践踏法律的尊严

必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了解一下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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