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手”协助基层办好案 宁波江北纪委创新建立"类案指导"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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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宁波11月5日消息(记者张雯雯 通讯员吴婧)“多亏了‘类案指导’机制,让我这个纪检监察新人能迅速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审查案件办理。相关违纪人员也都得到了适宜的党纪处分。” 近日,宁波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召开业务研讨会,会上,慈城镇纪委副书记詹钢杰说起自己第一次主办的审查案件时有感而发。
“‘类案指导’机制实施以来,共办结案件129起,基层案件退查补证率下降30%以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均办案周期下降40%,未发生一起退查补证或申诉复查案件,成效良好。”江北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10月,慈城镇纪委收到江北区纪委区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要求对该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就巡察发现的涉嫌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立案审查。
“当时我刚刚转岗到镇纪委,说实话,刚接到这个案子时心里是打鼓的。”詹钢杰坦言。正当他打算打一场“攻坚战”时,江北区纪委区监委案审部门及时向其推送了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和相关文书模板。“审查要点有哪些、如何固定证据、讯问谈话时要注意什么,‘类案指导’资料里都有。”詹钢杰与其他办案人员根据推送的资料,很快确定了审查重点、谈话方案和外查方案,不到2周,就完成了证据收集、笔录制作和相关程序文书拟定。
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能力,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借鉴审判指导和判例检索制度,于2020年创新建立“类案指导”制度,并于今年升级扩容,形成涵盖基层办案全过程指导的“类案指导”机制。一年多来,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已累计向基层推送常见相关类型案例十大类,编写了标准文书模板供基层办案参考使用,又根据基层办案实际,加入了监察对象认定、村社干部处分执行标准等指导性意见,延伸创新“类案协查”“类案指导一件事”“案件评查”等做法,实现了闭环式的“类案指导”机制。目前,“类案指导”机制已形成了立体式、标准化的案件办理指导模式,用具体真实的案例和规范性文书,“手把手”指导基层案件办理,有效助推了基层办案的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平添助力。
江北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分析总结“类案指导”运用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完善“类案指导”实践体系及类案案例库,不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