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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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拟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日前发布公告称,将定于2021年11月19日在南宁召开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方案要点,全区六车道高速公路通行费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收费方案要点:
1.高速公路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四车道高速公路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2.高速公路货车(含专项作业车,下同)通行费收费标准。
(1)基本收费标准
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4元/车·公里调整为0.5元/车·公里,
2类货车由1.37元/车·公里调整为0.89元/车·公里,
3类货车由1.86元/车·公里调整为1.49元/车·公里,
4类货车由2.18元/车·公里调整为1.89元/车·公里,
5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2.19元/车·公里;
6类货车保持2.36元/车·公里不变;
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2)桥隧收费标准
四车道高速公路1类货车由0.5元/车·公里调整为0.6元/车·公里,
2类货车由1.71元/车·公里调整为1.13元/车··公里,
3类货车由2.32元/车·公里调整为1.86元/车·公里,
4类货车由2.72元/车·公里调整为2.36元/车·公里,
5类货车由2.90元/车·公里调整为2.73元/车·公里;
6类货车保持2.95元/车·公里不变;
在此基础上,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3.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