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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交警?!男子反复“晕倒”,得知罚款10元立马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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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碰瓷”交警?!男子反复“晕倒”,得知罚款10元立马清醒!

10月25日

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

在花山路崇左市直小区A区

开展行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

一名行人在被处罚过程中

接二连三装病“碰瓷”交警

事发经过

当天10时许,该大队执勤民警带队在花山路崇左市直小区A区路段设卡开展行人专项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名男子“旁若无车”推行一辆自行车横跨护栏,路面上一辆辆小轿车风驰而过。见状,执勤人员立即将他拦停并指引到安全点。

随后,民警要求该男子出示身份证,男子十分抗拒,表示自己未带身份证,并谎报居住地址、身份证号、姓名。民警将信息通过警务平台进行查询,发现查询到的信息与该男子不符,要求其将正确信息告知。

“碰瓷”交警?!男子反复“晕倒”,得知罚款10元立马清醒!

在民警准备对该男子进行处罚时,其毫无征兆倒地,民警立即观察男子状况,一边联系市人民医院过来急救,一边对其进行询问,而男子表示要“去拿药吃”。吃完药后,男子在民警的帮助下,将车辆与地上散落的物品收拾好,在路边进行休息。

见男子情况好转,民警向其讲解其违反的交通法规并开据罚单。男子却狡辩道:“再退回去就可以了”,不愿接受处罚,随即又一次突然倒地。

民警认为该男子存在逃避处罚故意装病晕倒的情况,便立即表示“执法全程开启录音录像”,男子意识到装病躲不过处罚,便自己站了起来。在得知罚款10元后,男子嘴里嘟嘟喃喃地离开了现场。

法律链接

行人跨栏过马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违反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

跨越护栏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跨栏者”当中存在着不少老年人,他们行动缓慢,还常常在道路中间犹豫,这样会令司机难以判断,容易酿成事故。因此,请您和您的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勿以身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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