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对此议论纷纷
而类似的情况
层出不穷
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的315国道上,有一段路势蜿蜒起伏,看起来像一条从天而降的黑色丝带,就是传说中“网红国道”的U型公路,成了网红“打卡之地”。
游客们为了拍照,在网红公路中间站着、坐着甚至是躺着拍,路过的车辆只能急刹车躲避,埋下了安全隐患。
在海西州境内柳格高速路,曾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开车经过时,道路中间5名正在拍照的游客,突然改变方向,车辆避让不及,最终导致3人受伤。
事实上
行人在道路中间拍照
是违法行为
这些在路中间
不顾安全的行为
已经触碰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如果引发交通事故,在道路上拍摄的人员同样要负相应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游客及摄影公司、摄影师合理引导消费者,对危险行为坚决说不。
同时,交管部门将对这些区域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一些不听劝阻的行为将进行处罚,对在道路上拍摄影响交通安全的,将进行约谈,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综合 | 新闻晨报 大理交警 春城晚报 网友评论
编辑 | 李一凡